拾遺
作者:崔立 (字數:800字作文)
曾誠有拾遺的習慣。
上街時,曾誠總會去留心路邊的垃圾箱,或是角落處,看有沒有被人遺忘的東西。比如喝剩下的飲料瓶,或是掉落地上的一枚硬幣,不管金額大小,他都會拾起,用紙巾認真地擦拭後放入口袋。
就因為這么一個習慣,曾誠談的幾個女朋友,最終都和曾誠說了拜拜。
和曾誠認識的人都很不理解,按理說,曾誠有一份旱澇保收的工作,家境也不錯,小伙子長得也是帥氣十足。怎么偏偏喜歡乞丐做的營生呢,不知道這算不算是一種癖好?
那一次,曾誠報名去參加一次相親類節目,台上是一長溜二十四位佳麗,台下站著的就是曾誠。佳麗的燈都暫時為曾誠亮著。
按照節目規則,若燈都熄滅了,就表示曾誠的這次相親以失敗告終;若是至少有一盞以上的燈亮著,就有成功的希望。亮燈越多,希望越大。
站在燈光璀璨的台下,曾誠聊起了他前幾段的戀情,失敗的原因都很簡單,因為曾誠的拾遺。
拾遺?這可是種很奇怪的癖好啊,而且,說實話,這種癖好是有些低級而被人低看的。台上的佳麗間有了不少的騷動,有幾位性急的佳麗忍不住摁滅了燈。
刷刷刷幾聲後,現場還有15盞燈還亮著。看起來,這15盞燈的熄滅,也只是個時間問題。
節目主持人平靜地看著這一幕,以他一貫的口吻問曾誠:“方便談一下您這么一個癖好,是緣於什麼嗎?”
曾誠微微一笑,說:“其實這一切,緣於我的爸媽,他們就是有這樣的一個習慣。”“那是不是我可以這樣理解,這也算是一種遺傳呢?”主持人為調節場上氣氛,調侃了一句。
曾誠搖了頭,說“不對,這不是遺傳。”
主持人倒意外了,笑著說:“你的爸媽和你都有這種習慣,這不算遺傳嗎?”
曾誠的表情忽然變得嚴肅了許多,說,“很多人也許不知道,包括我的朋友們。其實我是個被遺棄的孤兒。在若干年前,我就是被我現在的爸媽拾遺時拾到的。因而我也有了拾遺的習慣,我只是想著,為他人,為社會,力所能及地做些自己能做的。每次我撿到的錢或物,我都會湊足了捐給需要的人。”
儘管曾誠的表情很淡然,依然引起全場不小的譁然,那15盞亮著的佳麗的燈,一直為曾誠留到了最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