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英文寫作
作者:不詳 (字數:2100字作文)
絕大多數的英文學習者,一想到寫英文作文,就會頭“大”。他們常常苦思冥想,然後草草而就,只求按時“交差”,別的就顧不上了。這種狀態下炮製出來的“大作”,其質量可想而知。
對初學者而言,一篇英文作文的過程,至少應該包括兩個階段,“寫”與“作”。
所謂“寫”的過程應該與中文寫作沒有很大區別,無非是扣題,構思,表述。惟一要特別注意的是,我們寫英文作文時,一般要求的字數比較少,所以我們在文章的結構上更須注意突出重點,集中火力。在非重點部分,不要隨便發揮,而應該儘量直奔主題。以本次徵文比賽為例,題目是The English Teacher I Admire Most,那么文章的重點應該是講述why I admire him/her,what is so special about him/her,what I see in him/her,what has made him/her such a wonderful teacher等等,你可以狀貌,但主要應該是“寫神”,狀貌應該簡短,應該只起鋪墊的作用。寫這篇文章當然離不開敘事,全文可能敘述一件或多件事,那么這一件或多件事各自所占的分量應該有分寸,使整篇文章保持平衡。敘事時應該直奔主旨。英文寫作的傳統非常注重所謂的topic sentence——能夠統攝全文或者全段的句子。這個句子最好出現在文章的開頭,然後在文章的結尾處用不同的表述呼應這個句子。例如,有一篇應徵例文的第一句是這樣的:She takes us into the magical English world。這就是一個非常有力的topic sentence。這一個句子就足可吸引讀者,讓讀者相信作者心中對她確實有一種毫無保留甚或“五體投地”的admiration,接下來就會有興趣了解她究竟有怎樣的magic power,讓學生如此著迷。這篇文章的結句是her charisma(魅力) is unbelievable,非常有力度,charisma與unbelievable兩個詞巧妙地呼應了magic這個詞。文章需要topic sentence,每個段落最好也要有這樣非常powerful的topic sentence。構思完成以後,就是落筆表述的過程。這個過程應該迅速,最好能夠一氣呼成,不要過多地顧忌是否犯了語法錯誤,或者表述是否清楚。不要猶猶豫豫,一步三回頭,因為在完成了
“寫”以後,你還有一個“作”的過程。所謂“作”,就是“精雕細作”。英文初學者常常覺得自己“眼高手低”,想表述的意思難以成文,本來很精緻的“意”卻表現為頗為笨拙的“文”。這當然與我們掌握的辭彙有限相關。但是,我們有限的辭彙與表達,經過適當的調度與搭配,還是可以“作”出好文章來的。
我們在寫完初稿以後,不妨讓自己的好友讀一下,看看他是否明白文章的每一個句子。因為作者自己常常把想到而沒有表述出來的信息也read into the article,因此不容易發現表述不清的問題。
處理完了表述問題以後,就進入“深加工”階段。英文寫作最強調韻律感,即使是高深的學術文章,讀起來常常也會很有“樂感”。這種“樂感”主要來自於句子結構的變化與組合。簡而言之,就是長短結合,錯落有致。英文的句子結構變化比較多,但我們在寫作時受漢語的影響很深,寫出的句子常常整齊劃一,缺少變化。我們在加工時,就要有意地想:某幾個簡單句能加工成一個複合句或者複雜句;我們的每一個句子的主語是否都是“人”(從頭到尾都是he或者we),是否可以用一個抽象名詞或者一個ing結構來充當其中某些句子的主語,以此構成主語的變化;在一個“意群”中,是否每個句子都是以主語開始;是否每個句子的謂語動詞都是簡單的一個動詞,能否把其中的某一個或幾個改成詞組;能否構成一個又一個“短句+長句+短句”的意群組合;對於每一個表述,都可以想一下,這種表述是否太中文化,英文是否有更簡單的表達。
某個大詩人曾經說過:詩是“寫”出來的,而不應該是“作”出來的。但對我們英文初學者而言,在練習時,還是應該一次又一次地、有意識地經歷這樣的“作”的過程。“作”多了,方能在“臨戰”時瀟灑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