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行為藝術”
行為藝術,這是個我從未聽過的名詞,今天的美術課上被提到了。起因是偶然提到了“溜白菜”的圖片,我在網上早已看到,以前只是以為有人一時興起,想通過“溜白菜”來吸引一下眼球,卻沒嚮導這種奇怪又好笑的事居然叫“行為藝術”!我暫且將其定義為:具有另類創新意識的人所做出的用以表達其獨特思想感情的非凡行為舉止。
像凡.高割自己的耳朵一樣,這些行為一般都比較超出人們的正常思維所想。很荒誕,很離譜,很好笑,很能引起人們的無限遐想。
同時被提到的還有最近流行起來的網路紅人“芙蓉姐姐“,對於這個人我是完全持鄙視態度的,一個利用公共資源來大肆炒作自己的人,絕對是個無聊的人,而且這個人的文化價值幾乎為0。
行為藝術,我是不反對的,不僅不反對,我贊成用創新手法大膽表達思想言論。但是,以上提到的,真的算是行為藝術嗎?我認為,不,它是行為,沒錯,可再冠上“藝術“二字,實在不妥。藝術,應當是給人以美的觀感享受,並且應當有深刻的內涵,表達出對事物、世界、人的某種態度或看法。上面所述的兩件事,實在不符合這兩點。
一個國家能夠永久流傳的是文明,而文明的重要組成是文化,文化的優劣,往往決定著國家的素質。只有文化環境質量好,才能促使民族的文化修養保持一定高度。低級趣味的出現是個危險信號,慶幸的是,我還沒有看到大批追捧它的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