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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的“理”

作者:不詳  (字數:1400字作文)

這裡所謂的“理”是指文章在內容方便表現出的特徵。如果我們沒有找到“理”而勉強地寫了一篇文章,那么,這篇文章的好壞一目了然。一篇作文,要想成為優秀的文章,應該具備四個“理”一、“物理”我們寫文章時必然會用到一些滲透著我們強烈態度和體驗的事物,這些事物或者是文章的主體,或者只是出現在文章的字裡行間,但它們是文章必不可少的要素。如我們寫“一棵高大的白楊樹”,“白楊樹”就是這樣的事物,“高大”等詞語就是我們的態度。我們說文章的“物理”就是指在文章中所出現的“物”有理由、不可缺。經常情況下,對事物的獨特體驗和態度是文章中的“事物”成立的重要因素。文中有物,說的就是這個道理。相反,那些筆下無物的文章,就是沒有體驗和感受的空話和套話。二、“情理”寫文章需要感情的投入,而這種打動、觸動、感動了我們的“情”,或者我們想通過故事和事物反映的“情”,就是文章的“情理”。我們強調文章的“情理”,就是要強調真實的體驗。葉聖陶說:“作文是生活的全部,而不是生活的點綴。”作文中的“情”應該是來自生活的真正的“情”、真實的“情”,而不是虛假的、矯飾的、做作的“情”。凡沒有真實的體驗而強裝的“情”只是讓人生厭的矯情。

三、“道理”我們需要不斷地尋找新鮮的觀點、新鮮的角度和新鮮的感受,這就是文章的“道理”。如果文章中只是一些司空見慣的話語,人云亦云的論調,那么我們的文章就沒有存在的必要。在這方面,古人曹操給我們做了榜樣。一次,曹操把新作《孟德新書》給人看,那人卻說這部書是戰國無名氏所做,盡人皆知的。曹操便認為自己的書沒有新意,把書稿一把火燒了。其實生活是作文的源泉,關注生活,關注我們身邊的人和事,我們就能寫出有新意的文章。四、“條理”寫文章和說話一樣,講究語言的邏輯性。語言的邏輯表現在寫作中,就是文章“條理”。哪些話先說,哪寫話後說說了這一句,下一句怎么說,從哪個角度說……都應該有嚴密的邏輯和條理。如果寫文章時沒有想清楚怎么寫,就有可能胡言亂語、語無倫次。一篇文章如果沒有“物理”、“情理”和“道理”,還算是不成功的文章,如果沒有“條理”,那就不是文章了,而是句子的“垃圾場”。沒有“條理”的文章,沒有人願意讀完。文章的“理”,其實就是文章的本質特性。了解了文章的“理”,我們下筆寫文章,就可以減少諸多疑惑和失誤,才有可能寫出一流的創新作文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