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錶情結

作者:不詳  (字數:2000字作文)

前些天看了葉延濱先生的一本隨筆小集子,《夢與蘋果》,好詩意的名字。其中有一篇叫《手錶》的文章,看後讓人蠻有感覺的。一些想法,一些過往的片段,總會在不經意間閃現出來,波光粼粼的。

手錶,這個概念,已經忘記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清楚的。但關於我的第一個手錶的故事,我還是能記得個大概。好像是在我讀二年級的時候,一天放學後,媽媽要我到附近的小賣部買什麼東西。我當時眼睛不像現在需要藉助那兩片玻璃才能“明察秋毫”,用那東北話來形容應該是“賊亮賊亮的”。並且我一直有一個“很好”的習慣,就是走路時,會牢牢地盯著地面。因為“地大物博”,地上總是會有好東西出現的。而那天的事情,正好有力地證明了這一點。

走著走著,我突然發現地上躺著一塊手錶!我的天吶,天上掉餡餅啦,落在地上,竟被我這可憐的傢伙給撞著了。啊,看來是老天爺非要成全我的夢想――有朝一日,撿個大便宜。

忘了當時,我是直接飛速跑回家,還是強迫自己按捺住心中的狂喜,表面上裝出一副若無其事的模樣,去小賣部完成任務。總之,我回到家後,按媽媽的話來說,是嚷叫聲把屋頂給掀翻了,導致後來天一下,全家人就緊張兮兮的,因為要半夜起來拿個臉盆去接那些透過被我弄破的小洞滴下來的調皮雨水。這話是有些誇張,但我那時歡喜的程度,真的是無可比擬。

但這畢竟是“不義之財”,所以來得快,去得也快。也就是說這塊手錶還沒伴我走過幾天,就被其主人認出來後給要回了。這一直讓我很後悔自己當初為什麼就那么虛榮驕傲,那么著急地讓它給“拋頭露面”了。以致於……唉……

手上帶塊手錶,在當時是很有面子的事情。那時,小朋友們照相的時候,都會把帶有手錶的那隻手橫在腹部或胸前。為什麼要這樣呢?還不是想讓自己有炫耀的資本,看!我有一塊手錶吶!

基於這種心理,我一直想擁有一塊真正屬於自己的手錶,當然是那種有一定級別的,絕對不能是電子表!我盼望啊,盼望,終於讓我逮著了個機會。那天舅舅來我家裡做客,走之前給了我25塊錢當零花錢,我那個興奮啊,家裡的屋頂再次被翻。可雖然說這錢是給我的,但我也不敢花啊。得請示母親大人啊。

“媽,我要買手錶。”

“恩,你有錢就自己去買吧。”

“真的嗎?”

……

“那我真把舅舅給我的錢拿去買手錶了……”

“臭小子,你敢!舅舅給的錢,不能碰!要買手錶自己去想辦法!”

“媽媽……我就買塊手錶嘛,以後做什麼也方便啊……”

……

儘管很清楚媽媽是執反對意見的,違背了她的意願,我會“死得很難看”,但我還是一股腦地把“熊心豹子膽”給吞下去,為了那心愛的手錶!

我家離市場好像有幾個千米吧,並且當時太陽已經快要下山了。可我卻傻傻地奔市場跑去了。轉過幾家商店,認認真真地把那些買得起的手錶端詳了許久,我終於狠下心來掏出了錢,買了一塊能螢光的表。然後就春風得意,然後就馬不停蹄,然後就是低調炫耀,然後就是火山爆發!我使的“先斬後奏”這一陰招,可把媽媽氣壞了,操起掃把愣是把我趕出了家門,最後經過重重談判,偉大的母親給我指了一條唯一的出路――拿去退!

汗死!剛才去市場時,那是滿心歡喜,以為大好日子指日可待,以為小康生活不過爾爾,以為前面是花花綠綠的世界在向我招手,以為這就是所謂的跑步進入共產主義。可沒過一會兒,心境竟發生了那么大的變化――我感覺自己正在向鬼門關靠近!

其實到了這一步,我有必要吟下詩。但我不清楚自己該引用哪句詩來表達當時內心的混亂、惆悵,所以就免了。總之回到了那商店,老闆起先是硬梆梆地不肯退貨,結果我表現出了對母親絕對的忠誠――死耗下去――愣是把那老闆給感動了――其實應該是被我的死纏爛打給弄煩了,實在打發不走我這個小鬼才狠心如我願的。所以當時,我是相當感激他的;而現在,我是一半感激,一半怨恨。因為要是當初他堅持不肯換,媽媽拿我也沒辦法,我不就有了一塊手錶嗎!哼!

可是時間好有魔力呀,我現在對手錶已經沒有什麼感情了。像一碗開水,時間久了,已經沒有熱氣了。上中學後,我也有過好幾個手錶,但結果都被我無情地拋棄了。原因有很多,說不完的。比如,打籃球時不方便;比如,手錶已經泛濫成災了,沒有什麼個性;比如,看著手錶在滴滴嗒嗒地響,會讓我有種犯罪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