惜春

距離我最後一次見你已有兩年之久。我現在所處的位置,從科學的角度來說還是春天。記得我曾告訴你我不喜歡春天。是的,春天虛偽啊,總穿著花綠綠的衣裳招搖過市。不過,若是以春來記時,這應該是我離開你的第三個春天。

那天我特意去看了看以前我們的校園。樹還剛剛抽出新芽,光禿禿的,有些虛空之感。甚至還有些落葉,我開始懷疑春與秋是否只有名字的差異。天也是低沉沉的,很多時候還是灰色的。這個城市正在一天天發展起來,從前我們走過的石子路被水泥鋪了厚厚的一層。

人們在這個季節總顯得異常勤奮。我也是這庸俗大眾里的一員。我在這所學校里奮鬥了兩年之久,也總算是好容易擠進了年級前10的邊緣上。我花幾天的時間去做幾百道短文改錯題,卻不一定能押到考題,也僅僅是為了5分。5分,值得這些人爭得頭破血流。

所謂一年之計在於春,說的也許就是這個意思。

其實有時候這個季節還是很可愛的。比如空氣中會夾些暖意。冬天似乎沒有溫度,那些裹著厚厚棉衣的人吐出一縷縷白煙。春不是呀,她要溫柔得多。很多文人名士都曾讚頌它過春風。於此,我也得持相同的態度了。

近來幾天天氣愈發熱了,仿佛已經是夏天了。事實上呢,並沒有。

總的說來我依然討厭春。討厭它的那種虛榮。一直以來,我認為春若摘了面具,便什麼都不是了,一無所有。但人們,包括我,都奮不顧身地愛著她,愛她的美。

是否有些矛盾呢。

我承認。春實在是美到骨子裡去的美人。

春。灼熱的名字。如此美。

會在冬天期待她,會在夏天懷念她。究竟有多大的吸引力呢?世間萬物,默默做著她的知己,當她的情人。

寫這封信我用了整整3天。在這期間,我隨時要熱死在陽光下。還好今天早晨似乎下了一場,因為我發現空氣有些潮濕。便是如此了,夏正盈盈走來。

也有些捨不得呢。開始珍惜這個季節了。轉瞬即逝。

我珍惜每一個季節。

珍惜以前的,現在的,未來的每一寸光陰。

念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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