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性格
作者:不詳 (字數:900字作文)
環境——應該說是一個人遇到的人和事,是頗能影響一個人的,甚至改變一個人。
以前的我,開朗活潑,與人相處和善,像一縷陽光,能照透別人陰冷的心房。
而現在的我,就像一座莊園,兩層房子,二樓是隱秘的。房子很遠很遠的外圍,圍起了柵欄,只一個小門可供進入。而出去卻很容易,像有傳送陣,一念之下,可以出現在外面陌生人川流不息的大路。有緣的人,可以走進來,在庭院裡漫步。看看如畫的美景,聞聞淡雅的花香,聽聽鳥兒清脆悅耳的演唱會,嘗嘗樹上鮮美的果子。再有緣的人,會驚喜地發現房子虛掩的門。推門而入,會在會客廳里受到高品位的待遇,與主人分享快樂的時光。但若有個不識相的貿然闖上二樓,不用跌落一樓,直接送到陌生人的那條路去。
曾經聽說“上帝關了你的門,會為你打開一扇窗。”我給我的窗上了把鎖,門上兩道鎖,敲門而不應,撞門而不靈。
十八流浪
很想很想無憂無慮地去流浪,獨個地。
很無奈,人總是會被世俗所拌羈。比如,不能拋下父母兄弟姐妹朋友——可笑,我沒有朋友,幾乎一直是。誠然,曾經作為學生會有很多同學,可是,又有幾個可以交心呢?常在一起的時候會好一點,分開後呢?各奔前程,一點點的陌生,時間沖淡一切。人不能六親不認,就是自稱六根清淨的和尚也不能。但是,我還是想去流浪。
十八歲
時獨自去流浪。去陌生的城市作個滿眼是陌生人的陌生人。有錢的是遊客,沒錢的是遊民。有錢那叫去旅遊,瀟灑呵!遊民的游才更像流浪,在城市最黑暗的地方走過,更能體驗真正的生活。或者,故意不懷好意地盯著從眼前走過的靚女看。不要笑眯眯的,那樣人家會以為你很色;要嚴肅地,若有所思地瞧,讓人以為你是在看對面的樓和正在作最哲理的思考,以至有靚女從面前經過都沒察覺……
十八歲時獨自去流浪。混進大學裡閒逛,一路微笑,似是而非地打招呼。喜之所至,躺在潔淨的草地上數天空藍了多少塊,白雲有多少在變壞……
最主要的是,去流浪可以忘掉一切。包括,熟悉的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