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動
作者:不詳 (字數:1600字作文)
科比、艾弗森、麥迪,這三人都不是我最喜歡的球員,但是我很欣賞他們,在某些方面,他們讓我很感動。
先說小艾吧,最初看的那場球,就有他,我不打球,因此,對籃球,我那時認識很少很少。那場,我記住了他,因為他的拼搏,他的努力,他受傷了,而他的球隊離季候賽還是很遠很遠,那刻,真的被他那種精神感動。可是後來,這種感覺卻越來越淡,我不在喜歡看他的球,雖然依舊很佩服他。76人的比賽純粹是他的獨角戲,他總是控制著球,他投籃總比別人多的多,而進的也比出的少很多。這樣的球就累了,因此也就厭了。我看他球,寧可在十佳進球中欣賞,這樣還能感嘆一句,他,強!今年季候賽,與活塞,在第五場,他依舊是那個不到最後一刻,不放棄的人。他還是輸了,但他與他以前教練相擁那刻,我覺得他真的很了不起,至少他重情,不管曾經如何,那刻,他們至少無憾。
而麥,在弗老大離開後很長時間,我以為我會喜歡他的,但是,很多時候很多感情是不能勉強的。因此,看了一個賽際火箭的球,依舊不喜歡。但是,再季候賽對小牛,他讓我不得不欣賞他。其實不怕別人罵我,這次季候賽,我是希望小牛贏的,原因是我們高三,可是所有人都為火箭痴狂著,包括我。而那時,高考已經很近很近了。第3,4場,火箭梳球時,結束那時,我看見麥迪笑了,划過嘴尖很邪的那種,那刻,我相信他是個很有心計的人,但我欣賞。後來,第7場,當已經無力回天時,別的坐在替補席上的球員會看看比分,希望不要很慘,而他頭也不抬,那隻投進過無數球的手划過臉旁,手指划過眼睛,那刻他在球場上沒有,那刻更是說不清。那時,我為他心痛過。
而科比,他曾經有多輝煌,我都沒有見證,那時,我只是一個什麼都不知道的小女生而已。而我會記住他,是因為他的科比法則。我覺得一個人在他不快時,用他最簡單的方式,來表達心中的煩悶。這個人,是厲害的,而且,他是絕對熱愛他的方式的。而科比,用他籃球的方式。再後來,看了很多關於籃球的評論,又記住了一些關於他。
我不記的是那場季候賽了,科比帶傷上場,奧在第四節6犯下場,奧說,有他在,我就放心了。科比帶傷那了挺高分,勝了。這個讓我很多時候總有感慨,其實他們那時這樣,真的很好,曾經一起奮鬥過,現在卻成了不共帶天的敵人。
還有,是科比在印度洋海嘯那會,接受中國記者採訪時說,我會用心祈禱,希望這個世界不在有災難。把手放在胸口,祈禱。
我一直認為,如果沒有那件事,我會很喜歡他的。最重要是因為他的打球風格。還有他雖然天賦很高,但是練習卻極為刻苦。他喜歡古典音樂,可以不顧妻子感受去聽古典。可以一無反顧,作自己喜歡的事,對媒體從沉默到後來袒露,他的行為,總、讓我覺得他是個孩子,因為沒有心計,反而讓我感覺他很袒誠。後來,我看到一篇文章,說在NBA,有個不成文規矩,有些球員在達客場時會帶一箱子的手鍊,在發生那種事後,給一串,就什麼事都沒有了。而科比就是不知道這個,才會把那弄成這樣。那刻,我笑了一下,這就是科比。
一天,一個喜歡麥迪的女生和我說起起科比,他覺得那件事,純粹是那女的的問題。哪有一個女的去好好的問你要不要看看我後背的文身。是她後來沒得到好處,就把他告了。
說這些,我並不是想為他解釋什麼,做錯了就是做錯了,因此,他不是我喜歡的球員,但是確實我最欣賞的球員。
談談與這些無關的,我最喜歡的球員是鄧肯,很喜歡也很欣賞的球員是弗老大。喜歡鄧肯,是因為他的安靜,一種從打球風格到內心都是那么安靜,看他的球很安靜,可是在別人在他面前挑釁,他又可以讓那人死與無形,他也有發怒的時候,發怒的石佛是可怕的。我喜歡這種感覺,就連他罰球好好壞壞,都讓我能微笑。他很象我心中的感覺,安靜,偶爾的起伏。而弗,有太多理由,有關於姚,關於其他,比廢話了。
最後,我希望,所有喜歡這三人中一個或者幾個個,尤其是只喜歡一個的,可以說喜歡他的理由,但不要去抵謗其他兩個,你可以不喜歡,但是如果你在喜歡一個是在不挺說另外一個,那么,那同樣是對你喜歡球員最大的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