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子,走啊走
作者:不詳 (字數:800字作文)
鞋子的名字叫鞋子。
鞋子生下來的時候簡單的一塌糊塗,赤裸裸的炫耀著對生命的忠誠。她喜歡允吸著每個人的手指,淡淡的鹹。
後來,像你我一樣,鞋子在自己的宿命里摸爬滾打。再後來,鞋子的鞋子就不斷的換碼,鞋子的衣服就不斷被征服,鞋子住的王宮也搖搖欲墜。“反了,反了!我的臣民都在反抗了!”鞋子焦急的想,卻任由事態肆意的嚴重。
很多時候鞋子是寡言的,她喜歡把所有的話留給自己。“沒有人比自己更值得信任。”她堅信不移。
我想鞋子是一個寂寞的小人兒。
讓鞋子害怕的是她又在午夜驚醒,又開始流淚開始失眠,她說跑不過時間,它總帶走她要的一切。鞋子又開始做那個奇怪的夢。那個夢很大,鞋子坐在一張柔軟的床上,低吟著悲傷的歌。
“我的天啊,世界什麼時候才能停止?”
鞋子又陷入了久違的沉淪。她一遍又一遍的聽著頹廢的重金屬。她在想她的行為藝術,在想縱身一躍會有怎樣的快感。
鞋子知道自己是個怪人。她把自己裹的更緊,她告訴自己,不要去害人。
於是鞋子開始大杯大杯的喝咖啡,大本大本的看書,大把大把的流眼淚。
鞋子厭惡自己的懦弱。
鳥的翅膀在空氣里振動。那是一種喧囂而凜冽的,充滿了恐懼的聲音。一種不確定的歸宿的流動。
鞋子覺的自己大概是一隻鳥。充滿了警覺,不容易停留。所以一直在飛。
可有些事情在劫難逃。
鞋子不知道自己需要的究竟是什麼。戀人?除了牽手,擁抱,接吻後,還剩下什麼?
朋友?誰能分清厚厚的面具下,隱藏的究竟是一張張怎樣的臉?還是溫暖?就像一份自以為是的安慰?
鞋子的頭快要脹破了。
很多問題糾纏在一起,令人萎靡不振。
鞋子的迷茫,或許是自找的。其實她特別喜歡《天下無賊》里的傻根,她倒希望自己相信天下無賊。可賊早以潛入了她的心,早以侵蝕了她的幸福。
沒有人會隨便的施捨,更何況是幸福。
寫到這,我突然沒了心情。殘缺的故事,映照了一顆殘缺的心。
鞋子,鞋子,鞋子。
你要懂的愛,懂的珍惜。
這也是我最後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