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念不忘

作者:不詳  (字數:800字作文)

外婆找來很多報紙。報導小咬人或者別的途徑導致人身傷害的新聞。傍晚。媽媽把乖乖帶出家門了。我知道。她是想丟掉它。乖乖出門前。我抱抱它。它舔舔我的臉。然後迫不及待向門外跑。它不知道。這是它在這個家的最後一刻了。我還記得它二月十一號初來我家。小的像只松鼠。天天睡在菜籮里。現在它都有我一半高了。天天晚上睡在我的枕頭邊。

我在房子裡來回的走。我弄亂了自己的頭髮。關掉了風扇。我要把自己弄的狼狽不堪。我給吉吉電話。和往常一樣。通了之後兩聲然後掛掉。之後又打了一次。中途爸爸打來電話。我把自己放進洗手間。打開熱水器。我弄的滿身都是泡沫。我蹲在那裡像個傻子一樣。我坐在地上。浪費了很多水。

我頭髮的水一直滴。我沒有擦。我接到吉吉的電話。我還沒有開口。就聽到他說。你是不是有毛病啊。電話打了就掛。然後信號很差。一直很大的嘈雜音。最後就自動斷掉了。頭髮上的水弄髒了衣服。我渾身透濕的坐在床上。又弄髒了床。我低能極了。

媽媽回來後。告訴我把它丟在了離家幾站路的橋。我說我出去走走。穿上衣服就出門了。我往東走。走了一站又一站的路。我沿途問小店的店主。有沒有見到一隻這么大很白很乖的狗。一邊用手筆畫。他們說亂七八糟不同的答案。我又繼續往東走。一直走。不停的哭。我不該戴眼鏡。揉眼睛看起來很狼狽。

在某個四岔路口。我看到了乖乖。它在慌亂的東張西望。我大喊它的名字。它不顧車流的沖了過來。我把它抱在懷裡。它有些重。一直走到汽車站。遇到阿C。用他的小靈通打了很多電話。最後終於聯繫到一個願意收養它的人。又坐了很多站公車把它送到北門。交到那個人手裡。

它喜歡吃菱角和玉米粒。它剛開始會有點怕生。它喜歡你就會舔你。你最好買個小球。那樣它就會銜著它哄你開心。它和我一樣喜歡喝優酪乳。還喜歡吃糕。它睡覺的時候會微微的嘆氣。它熱的時候。歪歪的伸舌頭。它想和你親近的時候就會耷拉著耳朵。它。叫乖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