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
作者:不詳 (字數:1000字作文)
十年前
一九九五年,對於八十年末生人,對於我,那是一個近乎無知的年齡。我自以為是地認為一切都是正常的,可是我錯了,這個世界遠沒有我想的那么簡單。雖然爸爸媽媽依然每天接我上下學,可是他們把我騙了,曾經說一輩子都不分開的他們騙了我。不是說生生死死都要在一起嗎?可現在變了,因為他們要離婚。
在法庭上,一個帶藍色帽子的叔叔問我;“尤優你告訴叔叔,你喜歡爸爸媽媽嗎?我說;“喜歡。他又問我;“那你願意和爸爸在一起,還是媽媽?天哪!爸爸媽媽都是我的呀,為什麼讓我選擇呢?在我的記憶中,警察叔叔總是助人為樂的,可他為何強我的爸爸媽媽?我大聲地哭著說;“我要爸爸媽媽,兩個都要,我要爸爸媽媽,他們是我的,我要爸爸媽媽。
我記得,在場的每一個人都哭了,爸爸媽媽也哭了,我依然記得媽媽撲過來說;“爸爸媽媽不離了,我們不離開你,我們回家之後爸爸拉著我和媽媽的手回了家。
十年中
我有一個看似完整的家,爸爸媽媽拚命的工作,讓我學琴,讓我學書法。看著我把一個個證書拿回家的時侯,媽媽總是淚流滿面,卻依然在笑。爸爸總是對別人說,為了我,他什麼都可以犧牲。而別人總會說你們一家人真幸福。是的,他們給我的愛從沒有少過,我是很幸福,可愛我的人卻不幸福。在這個過程里,我在慢慢地長大,我已不是那個近乎無知的孩子了,不能說成熟,但絕對懂事了。我能感覺到爸爸媽媽之間很微妙的東西。也能感覺到他們刻意的冷淡,感覺到他們為我強堆起來的笑容。這個家是完整的,但它不快樂。我越來越覺的自己太自私了,他們為我付出的的確是太多了。
十年後
二零零五年,我十六歲,我已能設身處地去想一些問題,去實際地面對一些問題。我能理解他們的不容易和無奈。他們越多的付出越使我有負罪感。
說實話,我真的覺得他們不應為我而放棄他們的追求,把倆個不合適的人硬綁在一起是多么悲哀。每個人都有權力追求自己的幸福,誰的人生都應自己去把握,珍惜,拓展。父母親為了我而固守著這個家其實是對誰都不付責任。況且,他們並不能陪我一輩子,我終究要獨自面對人生,我需要獨立,我需要減輕負罪感。所以我鄭重地建議他們離婚。
又一次在法庭,我告訴所有人;“我誰都不選擇,我選擇自立。
現在,我有倆個爸爸媽媽,我可以去任何一個家,得到更多的愛。最重要的是他們都很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