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視?冷漠?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難免會去坐公車。而在公車站,卻有種種不文明的現象產生。例如:擁擠、逃票、不尊老愛幼等等。而我今天要說的,卻是一種更為惡劣的行為。看,那裡明明寫著“母子乘車處”,卻站著四個腰肥膀闊的“大老爺們”。而且他們個個都在“閉目養神”,好象是一群文盲不認識牌子上的字;而那個瘦弱的母親和她懷裡那個小不點兒卻恭恭敬敬地讓到了一邊?!
這就好象當今社會的一些受到了不公平待遇而不敢伸張正義的人,明明知道可以利用正確方法獲得很好的保護,但怕受到不法分子的打擊報復,卻將正確方法置之度外,天理何在?國法何在!
這就好象一些弱勢群體的一些人,自身權益受到侵害,卻不敢將不法之徒送入法院,那么,法律給予我們的武器又有什麼用呢?2003年度十 * 制人物,不都是一些敢於伸張正義、合理利用法律武器的人嗎?
有人檢舉揭發省、市委高官長達14年,中間受到了不少打擊報復,但他仍舊堅持到底,不就是為了法律的尊嚴,維護人民的利益嗎?而有些人卻跟這些人迥然不同。不但不敢同敵人頑強搏鬥,反而還向犯罪分子低頭、屈服,難道他們不相信法律永遠是公平的嗎?
看了這幅漫畫,我感觸很深。之所以那些犯罪分子那么猖狂,是因為一些軟弱的人的無奈。我要提倡大家:當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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