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音樂
當音樂翩然而至,你會人心靈翩翩起舞。在音樂那或宏大或精緻的旋律中,你會毫不費力的嗅出美那亦幻亦真的清香。
我一直固執的肯定音樂才是對美最好的詮釋。我不得不承認我的淺薄。我不懂梵谷的《星空》,那繁複的色彩讓我的眼睛發澀:我不懂《大衛》到底代表了多少歷史,只覺得米開朗基羅能用刻刀作出如此精緻的曲線,簡直是個奇蹟:我不懂烏蘭諾娃,一直看芭蕾舞會使我覺得累,那些美麗的精靈也許表達了美,但她們只不過是美不自由的奴僕。由此,我甚至頑固得覺得也許是音樂創造了這個世界的美。
在音樂中,無需點撥,我們無師自通。耳朵懂得尋找它最渴望的聲音。也許柴科夫斯基陰鬱;也許貝多芬激狂:也許蕭邦逃避。但我們仍可捕捉到《春》的明快,《田園》的閒適,《革命練習曲》的瘋狂抵抗。在音樂中我們是自由的,不必遵從於某個權威的分析,不必挑剔技藝的不完善。從稚嫩的聲音中可一聽出希望,從蒼老的聲音中可一聽出夕陽的安詳,即使是五音不全、錯音連篇都可以被認為是青春的無所畏懼,比如軍訓時吶喊般的歌唱。音樂給我們想要的,就像一千人眼中便有一千個哈姆雷特一般。
披頭士自由他的快樂,涅磐也自有他的痛楚,周杰倫有他的耳語低吟,帕瓦羅蒂也有他的HIGHC的激情迸發,古典音樂堅持它的優雅不爭,朋克樂隊也堅守他永不妥協的喧鬧中的迷茫。音樂本沒有孰優孰劣,音樂只為愛她的人展現她動人心魄的魅力。
既然音樂是自由的精靈,那么就請你自由的翱翔在她所編織的畫卷之中。別為了附庸風雅而聽古典音樂,這會使你和音樂精靈都覺得累。請別為了追求前衛而聽朋克,尖銳的音響會刺激你敏銳而不知選擇的聽覺。
請你,就這么自由的選你所愛,愛你所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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