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趣
作者:不詳 (字數:900字作文)
我做過的事猶如天空上餓星星一樣不可計數。我時常一顆一顆的挑出來慢慢欣賞,慢慢回味!有的我自認為很成功,陶醉了;有的自認為光彩照人,自豪了;有的自認為得意,欣喜若狂了;有的自認為……今天,我要挑出一顆最“亮”的“星星”來給大家看。哎,一提到這件事我的臉就熱得比太陽還要熱。
去年暑假的一天,天氣格外晴朗,碧空如洗。而那灼熱的烈日象個大火球般懸掛空中,肆無忌憚地把燥熱灑向大地,又使人難挨。我無心伏在桌子上學習,只好坐在椅子上,吃冰淇淋,喝飲料,還不時用毛巾擦拭臉頰上的汗珠。這樣,才稍稍感到涼快些。總算熬到了傍晚,太陽落山了,被烈焰曬了一天的屋子又悶又熱,想睡覺又憋得難受,乾脆把紗窗也打開吧,這多痛苦!誰知道剛一打開紗窗,“嗡嗡……”一隻蚊子乘機飛了進來。我手一合,輕而易舉的就抓住了這隻蚊子。我用兩個手指捏著它,好奇地觀察起來。噫!它怎么這么弱小啊,細細的腿急劇蹬踹著,拚命地想逃脫。我越看越覺得它可憐,我打死它豈不是一強欺弱?也不知道當時哪裡來的“正義感”?居然一撒手把它給放了。它飛到了天花板上休息。吃過晚飯後,我無精打采的往床上一躺,便漸入佳夢了。
第二天早上,我感覺到我的脖子奇癢,一看上面被叮了個大包,又紅又舯。我立刻想到了它——昨天晚上在我手裡死裡逃生的那隻蚊子。我勃然大怒,拿出了電拍,從房間仔細的搜尋起來。窗簾後、衣架里、柜子後……我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終於在紗窗找到了我的“通緝犯”。我果斷地揮起電拍,“通緝犯”無處可逃,喪生在於我的電拍之下。
當時我咬牙切齒,恨不得把它碎屍萬段,我放了它一條生路,它反而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反咬我一口。
事後,我靜靜的反思了下:如果當時我沒有《郭先生放狼》和《農夫對蛇》的可笑的憐憫之心,就不會有今天的“我放血養蚊子”的可笑的事。
我從這件事明白了一個道理:狼忘不了自己兇殘的本性;毒蛇也改不了咬人放毒的本性;因此,蚊子也不可能改變得了叮人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