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之趣
作者:不詳 (字數:750字作文)
書,可以豐富知識,陶冶情感,啟迪智慧,還可以教我們怎樣做人。國小六年,我讀了不少的書,從中獲得了無窮的樂趣。
小時候,我只是讀一些雜誌、童話,小說也只是讀一些幼兒版的,最先讀的青少年版的小說是《簡q愛》,讀完了這本書以後,我回憶以前讀的書,竟覺得以前讀的都不叫書,這一本《簡q愛》算是彌補了我小時候讀書的空缺。人物的是是非非,故事的曲曲折折,動人心弦全都在我的面前鋪展開來,那種酣暢淋漓的感覺到現在我都記憶猶新。
後來看這類書有兩三年,我發現作者所描寫的《基度山恩仇記》、《巴黎聖母院》、《茶花女》之類的書,跟我所看到的有些許出入。我能夠感受到作者似乎想告訴我什麼,可讀了好幾遍,我始終不知道那到底是什麼,除了精彩動人的故事情節,我什麼也看不到。於是,我開始看原著,那時我上四年級。
我看的第一本原著小說是《巴黎聖母院》。每個字,每句話都得一點一點地讀,消化掉了才能往下讀,不然就不知所云。一連讀了兩個月,我把書一關,看不下去了,實在是太吃力了。我找來幾本《假如給我三天光明》、《仲夏夜之夢》來看,才使我看到讀原著的好處。讀原著不僅僅是讀故事情節,更重要的是讀作者的感受。通過人物的對話、動作,我能夠清楚地看到作者的想法。看書成了猜心思,這讓我很感興趣。
11歲的時候,我撇下了外國小說,看起了中國文學著作。《紅樓夢》、《水滸傳》、《楊家將》亂看了一氣。問我體會到了什麼,我就說:“序語裡都寫著呢!”。該怎么體會就怎么體會,體會到的也就是那么些個東西。
上了六年級,我喜歡看網路小說,剛開始是看郭敬明寫的,後來是那些不知名的網路寫手的。那些人的思想太瘋狂,我不敢效仿,只是透過工整的書頁去觀察那些灰色的心靈、黑色的視覺,僅此而已。
讀書就是這樣有趣,看著書頁上的文字在我眼前跳動,有趣地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