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
王鄉紳是一個落第的秀才。
當官不成,王鄉紳做起了生意,沒想到生意出奇地成功,幾年下來便攢下了萬貫家產。
王鄉紳有兩個兒子。大兒子吊兒郎當,遊手好閒,不務正業,一門心思地吃喝玩樂。二兒子比較務實,除了讀書之外,閒下來便幫他爸爸記帳,處理一些生意上的事務。
王鄉紳漸漸地老了,他意識到該把自己的後事給兩個而子交待一下。一天,王鄉紳把兩個兒子叫到自己的床前,說:“你們兩個也都成家立業了,而我,說不定三年五載就會離開人世,今天叫你們來,是想聽聽你們有什麼想法,對於我的財產,你們有什麼繼承的要求?”
大兒子馬上說:“父親有萬貫家財,我只想多分一些錢,那些田地,字畫,書籍就分給弟弟吧!”
二兒子說:“請父親把做生意的訣竅留給我,其它的我什麼也不要。”
王鄉紳滿足了兩兄弟的要求。
十年以後,大兒子坐吃山空,把父親留給自己的錢財花得一乾二淨日子過得窮困潦倒;二兒子靠著父親留給自己的生意訣竅,賺了很多錢,過上了富足的生活。
如此看來,給後輩留下了錢財並非好事。鄭板橋說:“兒子不如我,留錢做什麼;兒子若如我,留錢做什麼。”“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究竟該給自己的兒孫留下些什麼,天下做父母的真該好好思量一番。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