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章綸傳》原文及翻譯

明史

原文:

章綸,字大經,樂清人。正統四年進士。授南京禮部主事。綸見國家多故,每慷慨論事。嘗上太平十六策,反覆萬餘言。中官興安請帝建大隆福寺成,將臨幸。綸具疏諫,河東鹽運判官濟南楊浩除官未行,亦上章諫,帝即罷幸。浩後累官副都御史,巡撫延綏。綸又因災異請求致變之由,語頗切至。
代宗五年五月,鍾同上奏請復儲。越二日,綸亦抗疏陳修德弭災十四事。其大者謂:“內官不可乾外政,佞臣不可假事權,後宮不可盛聲色。凡陰盛之屬,請悉禁罷。”疏入,帝大怒。時日已暝,宮門閉。乃傳旨自門隙中出,立執綸及鍾同下詔獄。榜掠慘酷,逼引主使及交通南宮(上皇住在南宮)狀,瀕死,無一語。會大風揚沙,晝晦,獄得稍緩,令錮之。
明年杖廖莊闕下。因封杖就獄中杖綸、同各百。同竟死,綸長系如故。
英宗復位,郭登言綸與廖莊、林聰、左鼎、倪敬等皆直言忤時,宜加旌擢。帝乃立釋綸。命內侍檢前疏,不得。內侍從旁誦數語,帝嗟嘆再三,擢禮部右侍郎。綸既以大節為帝所重,而性亢直,不能諧俗。石亨貴幸招公卿飲,綸辭不往,又數與尚書楊善論事不合。
亨、善共短綸,乃調南京禮部,就改吏部。憲宗即位,有司以遺詔請大婚。綸言:“山陵尚新元朔未改百日從吉心寧自安陛下踐阼之初當以孝治天下三綱五常實原於此乞俟來春舉行。”議雖不從,天下鹹重其言。
成化元年,兩淮飢,奏救荒四事。皆報可。四年秋,子玄應以冒籍舉京闈。給事中朱清、御史楊智等因劾綸,命侍郎葉盛勘之。綸亦屢疏求罷。帝不聽。既而盛等勘上玄應實冒籍。帝宥綸,而所奏他事,亦悉不問。未幾,復轉禮部。綸性戇,好直言,不為當事者所喜。為侍郎二十年,不得遷,請老去。
(摘選自《明史·章綸傳》)

譯文/翻譯:

章綸,字大經,樂清人。正統四年(1439),中進士。被授予南京禮部主事。章綸見國家多有變故,經常慷慨上書論事。他曾呈上太平十六策,總共達一萬餘言。宦官興安請皇上修建大隆福寺,建成之後,皇上將臨幸該寺,章綸上疏勸諫。河東鹽運判官濟南人楊浩受到任命後還沒上任,也上疏勸諫。皇上便撤消臨幸的計畫,楊浩後來累任副都御史,巡撫延綏。章綸又因發生災異,請求尋找導致災變的原因,用語非常懇切。
代宗五年(1454)五月,鍾同上奏請求恢復儲君。過了兩天,章綸也上疏陳述修德消災等十四項建議。主要是說“宦官不可干預外朝政事,佞臣不可偷竊事權,後宮不可盛行聲色。凡陰盛之類的事,請都禁止。”奏疏呈入後,皇上大怒。當時太陽已經落山,宮門已經關閉,皇上於是命將聖旨從門縫中傳出,立即將章綸和鍾同逮入詔獄。他們受到慘酷的拷打,逼迫他們交待主使人以及勾結串通南宮(上皇住在南宮)的情況,他們瀕臨死亡,但終無一語。正好颳起大風,飛揚的塵沙使白晝變暗,案情稍得緩解。皇上令禁錮他們。第二年杖打廖莊於宮門之下,並封起刑杖帶到獄中杖打章綸、鍾同各一百下。鍾同竟被打死,章綸仍長期關押。
英宗復位後,郭登說章綸和廖莊、林聰、左鼎、倪敬等人都因直言而忤逆了時政,宜加以表彰和提拔。皇上於是立即釋放章綸。皇上命內侍宦官尋找章綸先前的奏疏,但找不到。內侍從旁背誦了幾句,皇上嘆息再三,升章綸為禮部右侍郎。
章綸既因具備大節被皇上所重,但性格仍很剛直,不能隨俗。石亨受寵富貴之後,召公卿去飲酒,章綸推辭不去,又多次與尚書楊善論事意見不合,石亨、楊善便一同貶低章綸,章綸於是被調到南京禮部,又在那裡改調到吏部。
憲宗即位後,有關官員根據遺詔請求皇上舉行大婚。章綸說“:先帝山陵尚新,年號還沒改,先帝逝世百日即改行吉禮,心中能自安嗎?陛下登基之初,應當以孝治天下。三綱五常實根源於此,請待來春之後再舉行。”他的建議雖然不被採納,但天下都很敬重他的話。
成化元年(1465),兩淮鬧饑荒,他上奏救荒四條建議,都被批准了。四年(1468)秋,他的兒子玄應冒名考中會試。給事中朱清、御史楊智等人因此彈劾章綸,皇上命侍郎葉盛調查。章綸也多次上疏請求罷免。皇上不聽。後來葉盛等人查出玄應確實是冒名。皇上寬宥了章綸,而他所奏的其他事情,也都不問。不久,他又轉調禮部。章綸性戇直,好直言,不為當權者所喜歡。他任侍郎二十年,不得升遷,因年老請求離職。
《明史·章綸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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