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素草書《王獻之王洽王珣書評》
作者:懷素 書體:草書
懷素草書《王獻之王洽王珣書評》,拓本
釋文:
王獻之,字子敬,羲之第七子,官至中書令。清峻有美譽,而高邁不羈,風流蘊藉,為一時之冠。方學書次,羲之密從其後掣其筆不得,於是知獻之他日當有大名。後其學果與羲之相後先。獻之初娶郗曇女,羲之與曇論婚書云:“獻之善隸體,咄咄逼人。”又嘗書《樂毅論》一篇與獻之學,後題雲賜官奴,即獻之小字。獻之所以盡得羲之論筆之妙。論者以謂如月穴鳳舞,清泉龍躍,精密淵巧,出於神智。梁武帝評獻之書,以謂絕妙超群,無人可擬。如河朔少年,皆悉充悅,舉體沓拖,不可耐何。獻之雖以隸稱而草書特多。世曰今草,即二王所尚之。王洽,字敬和,導第三子,官至中書令。洽於導諸子中最為白眉。理識明敏,書兼眾體,於行草尤工。揮豪落紙有郢匠運斤成風之妙。羲之嘗謂洽曰:“弟書遂不減吾”王生虔亦謂:洽與羲之書俱變古形。
王珣,字元琳,洽之子,官至尚書令,謚獻穆,能草聖。然當時以弟珉書名尤著,故有“僧彌難為兄”之語。僧彌,珉小字也。
貞元改元春二月三日沙門懷素。
2018-12-6 12:5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