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佶楷書《大觀聖作之碑》(2)
作者:趙佶 書體:楷書
《大觀聖作之碑》因為是立於北宋大觀年間(公元1107-1110年),又是皇帝撰文書寫,故稱“聖作”,距今已近千年,又因它的內容是皇帝為學生制定的八條“行為準則”,故又稱《御製學校八行八刑碑》,是研究宋代學校制度的寶貴實物資料。今所存有趙縣《大觀聖作之碑》和邢台市平鄉縣《大觀聖作之碑》較為著名。
碑通高5.6米(其中碑首高1.7米,碑身高3.1米,碑座高0.80米),寬1.57米,厚0.55米。龜趺座,雙龍碑額。碑文四周陰文淺刻二方連續卷龍纏枝牡丹圖案紋飾,刻功精細,刀法嫻熟。碑文陰刻正文20行,說明3行,落款4行,滿行71字,共1267字,現已殘缺62字。碑額“大觀聖作之碑”6字為權相蔡京所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