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治平帖》
作者:蘇軾 書體:行書
【釋文】軾啟:久別思念不忘,遠想體中佳勝,法眷各無恙。佛閣必已成就,焚修不易。數年念經,度得幾人徒弟。應師仍在思蒙住院,如何?略望示及。石頭橋、堋頭兩處墳塋,必煩照管。程六小心否,惟頻與提舉是要。非久求蜀中一郡歸去,相見未間,惟保愛之,不宣。軾手啟上。治平史院主、徐大師二大士侍者。八月十八日。
蘇軾《治平帖》,紙本,行書,縱29.2cm,橫45.2cm。北京故宮博物院藏。
此帖署月、日,而未署年.帖尾文徵明跋論證甚詳:“右蘇文忠公與鄉僧治平二大士帖,趙文敏以為早年真跡。按公嘉祐元年擧進士,六年辛丑舉制科,遂為鳳翔簽判。越四年,治平辛巳召判登聞鼓院。尋丁憂,還蜀。至熙寧二年己酉始還朝,監官誥院。四年辛亥出判杭州。此書八月十六日發,中有‘非久請郡'之語,當是熙寧居京師時作。蓋公治平中雖嘗居京,然乙巳冬還朝,而老泉以明年丙午四月卒,中間即無八月。又其時資淺不應為郡,故定為熙寧時書無疑。於時公年三十有四年矣。”唯跋中“治平辛巳”有筆誤,應為乙巳。考熙寧四年四月,東坡有通判杭州之命,故此帖必書於熙寧二年與三年中兩八月之一。
趙孟頫跋此帖時為二,想後散失。此一紙元末為吳僧九皋所藏。“九皋嘗住石湖治平寺,以此帖亦有‘冶平'二字遂留寺中,且刻石以傳。”帖中“治平”乃東坡家鄉眉山縣的僧寺。受信人史院主、徐大師乃二鄉僧。文中程六,乃東坡母程氏之姪程之元。東坡信中拜託二鄉僧照看墳塋,還流露歸鄉之意“非久求蜀中一郡歸去。”
文徵明評此帖不如晚崴之“特勁健渾融”,趙孟頫也認為“字畫風流韻勝”,堪為的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