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草書《逸民帖》
作者:王羲之 書體:草書
王羲之草書《逸民帖》,四行,二十九宇,《十七帖》第二通尺牘,此帖似寫於永和十—年(二五五)王羲之去官誓墓之後。
帖中,王羲之申言:“吾為逸民之懷久矣。”王羲之曾於二十八歲許推遷不拜護軍將軍,有報殷浩書,曰:“吾素自無廊廟志……自兒娶女嫁,便懷尚子平之志”,此帖似重申夙志。可能是由於友人來函勸其再次出仕,所以義之在這封覆信中說:“您怎么又這樣勸說呢?對我來說,這簡直象聽到夢語一般!”此帖《右軍書記》有錄文。《鼎帖》、《二王帖》收刻。
釋文:
吾前東粗足作佳觀。吾為逸民之懷久矣,足下何以方復及此?似夢中語耶!無緣言面,為嘆,書何能悉。
2018-12-8 12:3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