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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牘百科介紹

簡牘

  
簡牘圖一

簡牘圖一

簡牘是對我國古代遺存下來的寫有文字的竹簡與木牘的概稱。用竹片寫的書稱“簡策”,用木版(也作“板”)寫的叫“版牘”。超過100字的長文,就寫在簡策上,不到100字的短文,便寫在木版上。寫在木版上的文字大多數是有關官方文書、戶籍、告示、信札、遣冊及圖畫。由於文字內容有異,其稱謂有別,如軍事的文書叫“檄”;用於告示者稱之“榜”;將信寫於木版,然後再加一版叫作“檢”。在檢上寫寄信人和收信人的姓名、地址叫作“署”---這是信封的起源。然後將兩版合好綑紮,在打結的地方塗上粘土,蓋上陰文印章,在粘土上出現凸起的字,這就是“封”,使用的粘土叫“封泥”。由於寫信的木版,通常只有一尺長,故信函又叫“尺牘”。箋是古代一種短小的簡牘,是供讀書者隨時注釋的,它系在相應的簡以備參考之用。現在人們所說的箋注就是起源於此。從策、簡、籍、簿、箋、札、檢、槧等從竹、木字形上,都反映出簡牘的製成材料。

用於簡牘的書寫工具

  用於簡牘的書寫工具有筆、墨、刀、削。簡牘上的文字用筆墨書寫,刀的主要用途是修改錯誤的文字,並非用於刻字。先秦簡牘,多用古文、篆文,秦始皇統一中國後,通行隸書,字型變圓為方,於是公文、信函多用隸書。

簡是古代書籍的基本單位

  簡是古代書籍的基本單位,相當於現在的一頁。  一枚簡牘稱為簡,常寫一行直書文字。字數較多的,寫在數簡上,編連在一起,稱之“冊”。長篇文字內容成為一個單位的,叫作“篇”。一“篇”可能含有數“冊”。至於簡牘“卷”的稱謂,還存在分歧。勞乾認為,居延廣地南部“候兵物冊”共77簡,以麻繩編之,如竹簾狀,可以舒捲,故“簡編則為冊,卷則為卷”。陳盤指出:孔安國《古文尚書》序中有云:“並序凡五十九篇,為四十六卷。”陳以為此處既曰篇,又曰卷,據此可證明一篇或數篇可為一卷。

簡牘的製作

  把竹子、木頭劈成狹長的小片,再將表面刮削平滑,這種用作寫字的狹長的竹片或木條叫做竹簡或木簡,較寬的竹片或木板叫做竹牘或木牘。簡的長度不一樣,有的三尺長,有的只有五寸。經書和法律,一般寫在二尺四寸長的簡上。寫信的簡長一尺,所以古人又把信稱為“尺牘”。每根簡上寫的字也不一樣多,有的寫三四十個字,有的只寫幾個字。較長的文章或書所用的竹簡較多,須按順序編號、排齊,然後用繩子、絲線或牛皮條編串起來,叫做“策”或者“冊”。

戰國以後廣泛使用的書寫材料

  
館藏陳列簡牘

館藏陳列簡牘

戰國以後廣泛使用的書寫材料。單個的竹片叫“簡”(或稱牒),單個的木片叫版,1 尺長的長方形版叫牘,也叫尺牘。比較狹的版也叫木簡。又小又薄的版叫“札”。將“簡”編連而成的整體叫“策”或“編”,將版牘捆在一起的叫函。製作竹簡要先用火烤去汁液,以防蟲蛀。烤制過程稱為“殺青”或“汗青”。後來汗青成了史冊的代稱。從西漢起視用途不同而對簡的長度作了一些規定,如最大的簡長 24 寸(漢尺),是抄寫易經等重要著作的,即中國古代說的“典”。河南汲縣、甘肅武威出土的《儀禮》等著作便是 24 寸長的簡。皇帝封諸侯王的簡長 2 尺,一般的著作用 1 尺長的簡。考古發掘出土的漢簡多長 23~27 厘米。製版多用柳樹、楊樹等比較軟的木材。在通常情況下,著書立說,傳抄經書典籍用竹簡,因此簡冊成為書籍的代稱,版牘多用於公文、信札之類。一般只在簡的一面寫文字,而且只寫一行,1 枚簡多的寫有 100 多字,少的僅有幾個字。編連簡的繩子叫“編”,多用麻繩,也有用絲的稱絲編,熟牛皮繩的叫韋編。依簡的長短,編捆的道數也不同,一般編上、下兩道,也有上、中、下三道,個別長簡還有用五道的。存放編連成策的簡,往往以最後一枚竹簡為軸心,將有字的一面向里,捲成捆狀,把首簡卷在最外面(現在書籍封面上印書名即由此演變而來),然後放在用布帛做的套子裡,這種包書的套稱“帙”,也叫“書衣”。因此後來“卷帙”也泛指書籍。簡牘上的字大多用墨書寫,也有用朱筆書寫的。新中國成立前後,多次有簡牘出土,最早的是戰國時期的,如 1965 年湖北江陵出土有楚簡,內容似為論述《祭儀》,從已出土的簡牘看,內容十分豐富,有經書、子書、歷譜、公文、律令、帳簿、遺策等。東晉末年由於紙的推廣使用,簡牘逐漸被代替。

春秋戰國的簡牘

  
簡牘

簡牘

簡牘是竹簡和木牘的合稱,既指用竹片和木片製成的書寫材料,也指在這種材料上書寫的文字,自春秋戰國時代開始流行,直到紙被普遍採用後才逐漸廢棄。一般而言,寫在竹片上的稱為竹簡,寫在木片上的稱為木牘。其他形式尚有觚、檢、渴等。  簡牘所用的竹木片一般為長條形,用繩子束在一起稱之為冊或策。簡牘的內容主要包括書籍、歷譜、文書、檔案、信件、占卜禱文,以及記錄隨葬物品的遣策等。在竹木片上記事由來已久,在紙未發明之前,竹木片是最主要的書寫材料,罄竹難書這個成語可以反證其用之廣。據文獻記載,商代就已經有簡牘。《尚書·多士篇》言,周公曾對商朝人講過;惟殷(即商)先人,有冊有典。西周就更應有簡牘記事的方式了。但是因為竹木易於腐爛,春秋以前的簡牘尚未發現。目前考古發現的最早簡牘都是戰國時代書寫的,發現的地點多為南方,大多數是楚簡,其次為滅楚後楚故地的秦簡。這可能與自古南方多產竹不無關係,甚至《後漢書·隗囂傳》也稱:楚越之竹,不足以書其惡。可見,南方的楚越是竹的主要產地。  春秋戰國時代的竹簡早在漢晉就有成批發現:一次是西漢在孔子舊宅中發現的古文經書,一次是在西晉太康元年(281)發現的魏國史書《竹書紀年》。它們對於中國歷史的研究起著巨大的作用。50 年代以來,發現的戰國竹簡多出土於南方楚地,尤其在湖南、湖北、河南等省發現多批楚簡。1953 年,長沙仰天湖25 號楚墓出土竹簡43 支,該墓當戰國中期,為年代較早的竹簡。1978 年,湖北省隨州曾侯乙墓出土了240 支竹簡,簡長72-75 厘米,記錄喪禮所用兵甲車馬等,總計6600 字。它基本上屬於楚簡範疇。  1975 年在湖北雲夢睡虎地的秦墓中,又發現戰國秦簡近1200 支,還有筆、墨、硯的書寫工具。墓主是一名獄吏,埋葬於秦始皇三十年(公元前217年)。竹簡的內容大部分與秦國的法律有關,包括《編年記》、《語書》、《秦律十八種》、《效律》、《秦律雜抄》、《法律答問》、《封診式》、《為吏之道》、《日書》等九種不為後世所知的秦國典籍,是一次極其重要的考古發現。這些竹簡一般是書寫在篾黃的一面,少數連蔑青(帶青皮的)一面也寫上。寫成後依次用絲繩或帛帶分上、中、下三道編組成冊。秦簡字型方正,橫筆和撇、捺有波磔,但仍保持篆書的筆意,是典型的秦隸字型。另外,1980 年四川省青川縣發現一批秦國木牘,也為典型的秦隸。  秦簡和秦牘的出土,使得小篆產生以前秦隸的墨跡照然揭世。它們的字形正、長、扁不拘,筆畫兼肥瘦濃淡,點面有明顯的起伏和波勢,用筆含輕重、剛柔、疾徐,是考證隸書發展的珍貴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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