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牘書法
簡牘百科
簡牘 簡牘圖一簡牘是對我國古代遺存下來的寫有文字的竹簡與木牘的概稱。用竹片寫的書稱“簡策”,用木版(也作“板”)寫的叫“版牘”。超過100字的長文,就寫在簡策上,不到100字的短文,便寫在木版上。寫在木版上的文字大多數是有關官方文書、戶籍、告示、信札、遣冊及圖畫。由於文字內容有異,其稱謂有別,如軍事的文書叫“檄”;用於告示者稱之“榜”;將信寫於木版,然後再加一版叫作“檢”。在檢上寫寄信人和收信人的姓名、地址叫作“署”---這是信封的起源。然後將兩版合好綑紮,在打結的地方塗上粘土,蓋上陰文印章,在粘土上出現凸起的字,這就是“封”,使用的粘土叫“封泥”。由於寫信的木版,通常只有一尺長,故信函又叫... 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