賜書官奴,既準繩之

岳珂王獻之洛神賦帖贊

名句出處

出自宋代岳珂的《王獻之洛神賦帖贊》

全文:
慶雲絢彩,河漢縈之。
列星垂天,日月明之。
先民授能,維聖成之。
英英後先,疇其勝之。
有晉大令,父而兄之。
一門擅奇,民共稱之。
小楷之傳,抑更精之。
芝靈葩奇,杳莫名之。
賜書官奴,既準繩之
洛神出藍,而復青之。
閱幾何年,劫火經之。
鬼神護持,莫憑凌之。
煌煌炎圖,帝中興之。
嚴除清廂,又南榮之。
翰權墨衡,千古程之。
神覽睿藻,二難並之。
一真既藏,大訓形之。
流秘下方,萬目驚之。
或軼或傳,式經營之。
十閱歲華,迄克膺之。
竭橐以酬,尚或矜之。
恍然舊觀,緘且{滕去水加糸}之。
有煒廟煒,天球鳴之。
鄙俚混淆,敢曰聲之。
金簽玉箋,謹毖扃之。
咨爾子孫,思供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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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注釋

賜書

(1).稱人來信的敬辭。 漢 司馬遷 《報任少卿書》:“曩者辱賜書,教以順於接物,推賢進士為務。” 宋 王安石 《答馬太傅啟》之二:“未皇修好,先辱賜書。” 魯迅 《華蓋集·忽然想到(九)》:“記得一年或兩年之前,蒙你賜書,指摘我在《阿Q正傳》中寫捉拿一個無聊的 阿Q 而用機關槍,是太遠於事理。”

(2).指皇帝給臣下寫信。 宋 王安石 《贈司空兼侍中文元賈魏公神道碑》:“命以故官,不起。賜書寵慰,從之。”《明史·常遇春傳》:“ 天瑞 力盡乃降, 遇春 果不殺。 太祖 大喜,賜書褒勉。”

(3).君王賜給的書籍。《漢書·敘傳上》:“ 彪 字 叔皮 ,幼與從兄 嗣 共遊學,家有賜書,內足於財。” 北周 庾信 《小園賦》:“門有通德,家承賜書。” 唐 柳宗元 《寄許京兆孟容書》:“家有賜書三千卷,尚在 善和里 舊宅,宅今已三易主,書存亡未可知。”

官奴

(1).沒入官府的奴隸。《史記·淮南衡山列傳》:“於是王乃令官奴入宮,作皇帝璽。”《新唐書·曹王明傳》:“初, 武后 時,壯者誅死,幼皆沒為官奴,或匿人間庸保。” 宋 陳師道 《秋懷》詩之六:“官奴覆青綾,破屋任飛霜。” 郭沫若 《中國史稿》第三編第一章第二節:“在官營手工業的機構中有一套管理組織,直接生產者是官奴、罪徒和徵發來的民工,有的還有僱工,即‘傭客’。”

(2).指官妓。 宋 歐陽修 《漁家傲·與趙康靖公》詞:“今日一觴難得共,聊對捧,官奴為我高歌送。” 元 韋居安 《梅磵詩話》卷中:“時 臨川 陳藏一 在城中,目擊其事,作詩有‘食祿為臣無國士,損身駡賊有官奴’之句。” 明 陶宗儀 《輟耕錄·官奴》:“今以妓為官奴,即官婢也。”

(3). 晉 王獻之 的小字。相傳其父 王羲之 曾手書《樂毅論》一篇,付與他學習書法,篇末題有“書付官奴”字樣。事見《宣和書譜》卷十六。一說 官奴 為 右軍 之女小字,而非 獻之 。見世彩堂本《柳河東集》卷四二所附 劉禹錫 《酬柳柳州家雞之贈》詩注。後人或以為注誤。 唐 劉禹錫 《酬柳柳州家雞之贈》詩:“日日臨池弄小雛,還思寫《論》付 官奴 。” 宋 黃庭堅 《謝景文惠浩然所作廷珪墨》詩:“吾不能手抄五車書,亦不能寫《論》付 官奴 。” 清 姚鼐 《題二王帖》詩之二:“寫付 官奴 《論》一通,千秋俯首有 涪翁 。”後以“官奴”借指字帖。 清 陳維崧 《倒犯·秋日雲臣齋頭國大士展故友蔣瞻武遺墨感賦》詞:“觸眼見,官奴數行。韭花遺蹟,零紈碎墨,秋光映碧。” 清 曹寅 《和冷齋西軒玉蘭原韻》:“花開快雪時晴後,林立官奴玉潤前。每愛清光能映字,不煎濃荈可忘眠。”

準繩

(1) 測定物體平直的器具

(2) 引申為標準、準則

以法律為準繩

先王陳跡,後王準繩。——《舊唐書·經籍志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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