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句出處
出自明代祁順的《貴陽雅頌二十四首同翠渠作·其十·禁約貪墨》
全文:
人心本真靜,所欲乃異情。
貪夫日割剝,溪壑何時盈。
有齒象焚身,吞餌魚就烹。
都台重國法,禁戒嚴且明。
化貪使為廉,四道歸澄清。
參考注釋
焚身
焚燒身體。舊時宗教信徒以之作為一種祈禱、贖罪行為。《法苑珠林》卷三四:“若所傳無謬者,當使焚身之後舌不焦爛。” 宋 郭彖 《睽車志》卷一:“自言所積惡業至重,須焚身以懺。” 魯迅 《而已集·略談香港》:“一個和尚去告狀追債,而債戶商同通事,將他的狀子改成自願焚身了。”
猶喪生。焚,通“ 僨 ”。《左傳·襄公二十四年》:“象有齒以焚其身,賄也。” 孔穎達 疏引 服虔 曰:“焚,讀曰僨;僨,僵也。為生齒牙,僵仆其身。”後用以比喻因貪利或積財而得禍。 唐 沉仲 《象環賦》:“取其焚身之齒,奮其截肪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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