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句出處
出自清代乾隆的《即事》
全文:
鏟土廓山路,歲久土為石。
石已不復土,莓苔駁蒼碧。
深戴古車轍,淺含秋露澤。
變化誰所為,土石兩不識。
朅爾異剛柔,歷然分主客。
參考注釋
變化
事物產生新的狀況
初漸謂之變,變時新舊兩體俱有;變盡舊體而有新體,謂之化。——《禮記·中庸》疏
一爭一擇,而變化之事出矣。——〔英〕赫胥黎著、 嚴復譯《天演論》
則天道變化,不主故常是正。——〔英〕赫胥黎著、 嚴復譯《天演論》
所為
所作,作為。《易·繫辭上》:“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 晉 陸機 《吊魏武帝文》序:“諸舍中無所為,學作履組賣也。” 元 康進之 《李逵負荊》第二折:“ 宋江 倈!這是甚所為!甚道理?” 葉聖陶 《窮愁》:“案上金錢,亦無暇入於囊,徒瞪目警吏所為。”
(1).所以。表示行為動作發生的原因。《公羊傳·隱公三年》:“先君之所為不與臣國而納國乎君者,以君可以為社稷宗廟主也。” 王引之 《經傳釋詞》卷二:“﹝所為﹞言‘所以’也。” 漢 董仲舒 《春秋繁露·服制象》:“天地之生萬物也以養人,故其可食者以養身體,其可威者以為容服,禮之所為興也。” 晉 陸機 《豪士賦》序:“且夫政由 寧氏 ,忠臣所為慷慨。”參見“ 所以 ”。
(2).所謂。為,通“ 謂 ”。《墨子·公輸》:“ 荊 有 雲夢 ,犀兕麋鹿滿之, 江 漢 之魚鱉黿鼉,為天下富; 宋 所為無雉兔狐狸者也;此猶粱肉之與糠糟也。”《戰國策·宋衛策》作“所謂”。 清 余懷 《<板橋雜記>小引》:“不謂數十年來,所為長板橋者,徒與荒野蔓草為鄰而已。”參見“ 所謂 ”。
不識
(1).不知道,不認識。《詩·大雅·皇矣》:“不識不知,順帝之則。” 鄭玄 箋:“其為人不識古,不知今,順天之法而行之者。” 唐 韓愈 《閔己賦》:“行舟檝而不識四方兮,涉大水之漫漫。” 魯迅 《<集外集>序言》:“連我自己也詫異那時的我的幼稚,而且近乎不識羞。”
(2). 西周 刑法中三種可寬恕的條件之一。指誤殺。《周禮·秋官·司刺》:“壹宥曰不識。” 鄭玄 註:“識,審也。不審,若今仇讎當報甲,見乙,誠以為甲而殺之者。”
乾隆名句,即事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