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岳舊臣仍鞅掌,憲台新命更專符

李孫宸賀丁大參晉秩掌憲

名句出處

出自明代李孫宸的《賀丁大參晉秩掌憲》

全文:
澄清萬里肅冰壺,開府東南亦壯圖。
方岳舊臣仍鞅掌,憲台新命更專符
天連瘴海濤聲靜,地控羅浮岳色孤。
計日東歸憐繡袞,星辰三殿待追趨。

李孫宸詩詞大全

參考注釋

方岳

見“ 方岳 ”。

亦作“ 方岳 ”。1.四方之山嶽。古指東嶽 泰山 、西嶽 華山 、南嶽 霍山 (一指 衡山 )、北嶽 恆山 。《書·周官》:“王乃時巡,考制度於四岳,諸侯各朝於方岳,大明黜陟。” 孔 傳:“覲四方諸侯,各朝於方岳之下,大明考績黜陟之法。”按,《舜典》“四岳羣牧” 孔穎達 疏:“《釋山》云: 泰山 為東嶽, 華山 為西嶽, 霍山 為南嶽, 恆山 為北嶽。”《左傳·昭公四年》“四岳” 晉 杜預 註:“東嶽 岱 ,西嶽 華 ,南嶽 衡 ,北嶽 恆 。” 宋 蘇軾 《策略》五:“昔之有天下者日夜淬厲……而五載一巡狩,朝諸侯於方岳之下。”

(2).指州郡。《資治通鑑·魏明帝太和五年》:“ 寵 為 汝南 太守、 豫州 刺史二十餘年,有勛方岳。及鎮 淮南 , 吳 人憚之。” 南朝 陳 徐陵 《陳武帝下州郡璽書》:“卿等擁旄方岳,相任股肱。” 宋 葉適 《風雩堂記》:“今公久於侍從,勞於方岳,退而休之,無所復羨。” 清 姚鼐 《聖駕南巡賦序》:“王者兼覆九州,內撫畿甸,外察方岳。”

(3).傳說 堯 命 羲 和 四子掌四岳,稱四伯。至其死乃分岳事,置八伯,主八州之事。後因稱任專一方之重臣為“方岳”。 南朝 宋 劉義慶 《世說新語·識鑒》:“時 殷仲堪 在門下,雖居機要,資名輕小,人情未以方岳相許。” 唐 楊炯 《瀘州都督王湛神道碑》:“遂罷方岳之官,仍居上臺之位。”《續資治通鑑·元順帝至正七年》:“右丞受天子命,為方岳重臣,不思執弓矢討賊,乃欲自逸邪?” 明 何景明 《送熊廷振之楚藩》詩:“同榜衣冠照鄉里,十年名位登方岳。”

舊臣

老臣。《漢書·劉向傳》:“上以我先帝舊臣,每進見常加優禮。”《陳書·王沖傳》:“初, 高祖 以 沖 前代舊臣,特申長幼之敬。” 宋 曾鞏 《太祖皇帝總敘》:“前世舊臣,備將相、處腹心爪牙之任者,一旦回心,奉令北鄉,如素委質。”

鞅掌

事務繁忙的樣子

軍事鞅掌

國事鞅掌

憲台

(1). 後漢 改稱 漢 御史府為憲台。後為同類機構的通稱,亦以稱御史等官職。 漢 應劭 《漢官儀·憲台》:“ 漢 御史府, 後漢 改稱憲臺。”《後漢書·袁紹傳》:“臣以負薪之資,拔於陪隸之中,奉職憲臺,擢授戎校。”《隋書·文學傳序》:“發號施令,鹹去浮華。然時俗詞藻,猶多淫麗,故憲臺執法,屢飛霜簡。” 唐 白居易 《夏日獨直寄蕭侍御》詩:“憲臺文法地,翰林清切司。”《新唐書·百官志三》:“ 龍朔 二年,改御史臺曰憲臺。”

(2).舊時對上官的尊稱。 清 袁枚 《隨園隨筆·稱謂》:“ 鄂西 林相公 云:‘ 唐 龍朔 二年改御史臺為憲臺,是憲臺之稱,內惟都御史,外惟總督巡撫當之耳。今通稱司、道、府為憲臺,誤矣。’余按…… 唐 雖改御史臺為憲臺,而亦改中書為西臺,祕書為塹臺,不專以御史所屬為臺,則以憲臺稱上官,似可通融。”《老殘遊記》第十五回:“縣官見 黃人瑞 立在東牆下,步上前來,請了一個安,説道:‘老憲臺,受驚不小!’”

新命

新被任命。亦指新的任命。多指提升。 唐 岑參 《虢州酬辛侍御見贈》詩:“夫子屢新命,鄙夫仍舊官。” 唐 韓愈 《順宗實錄二》:“凡所詢訪,皆合大猷,宜繼前勞,佇光新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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