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樂欣正長,引商復刻羽

沈光文看菊

名句出處

出自明代沈光文的《看菊》

全文:
我昨詠邛須,相將造芳圃。
南種悉珍奇,目所未經睹。
何須問主人,攜樽直入廡。
主人笑出迎,看花有儔伍。
因之同歡酌,脫略如太古。
爾我與菊花,亦竟忘賓主。
即此稱快哉,主人有餘賈。
相結再來期,興酣慎莫拒。
乘此花正開,聊以慰辛苦。
詰朝敕庖人,折柬招眾父。
我亦與其中,晨興便接武。
入門聞清香,舉目愛花嫵。
登筵飲醇醪,飽德銘肺腑。
為樂欣正長,引商復刻羽
陽春天氣佳,月麗清虛府。
秉燭繼夜遊,分吟索韻譜。
才推河間雄,箋飛白雪舞。
諸公八斗高,自足當繡虎。
我乃欲效顰,如弄輸門斧。
瞻言棲依處,何異金門塢。
傲骨我終持,不與時仰俯。
朗吟乞食詩,無以濟終寠。
飲酒不能多,所畏罰童羖。
當此知己間,強為盡維醹。
主人酬勸頻,先醒嫌小戶。
月色滿花枝,時將過夜午。
運甓有後人,為能繼乃祖。
柴桑獨酌後,猶戀晉亡土。
迄今景高蹈,五字慚規撫。
維菊與忘言,芬芳自傾吐。
序晚值風霜,勁節孰予侮。
藉非高士流,濫賞奚足取。
共識此中意,斯會同友輔。

沈光文詩詞大全

參考注釋

為樂

奏樂。《論語·述而》:“不圖為樂之至於斯也。” 何晏 集解引 王肅 曰:“為,作也。” 皇侃 義疏:“為,猶奏也。”

作樂,取樂。《後漢書·靈帝紀》:“帝著商估服,飲宴為樂。” 南朝 宋 鮑照 《擬行路難》詩之三:“含歌攬涕恆抱愁,人生幾時得為樂!”《太平廣記》卷三九四引 唐 薛用弱 《集異記·徐智通》:“明晨何以為樂?”

正長

(1).謂君主或各級行政長官。《墨子·尚同中》:“方今之時,復古之民始生,未有正長之時。”《穀梁傳·僖公十九年》:“上無正長之治,大臣背叛,反為寇盜。”《周書·蘇綽傳》:“非直州郡之官,宜須善人,爰至黨族閭里正長之職,皆當審擇。” 宋 曾鞏 《正長各舉屬官誥》:“然存於《書》,二帝所命者 羲和 九官十二牧皆官之正長也,至於屬官則未有二帝嘗命之者。”

(2).古代指塾師。《逸周書·大聚》:“立勤人以職孤,立正長以順幼,立職喪以卹死,立大葬以正同。” 朱右曾 校釋:“正長,若書傳所言,卿大夫致仕而歸,居門側之塾,以教子弟是也。”

引商

指 明 清 二代繳納引稅後取得地區專賣權的鹽商。《清史稿·食貨志四》:“引商有專賣域,謂之引地。”

復刻

1.指木刻書籍的重行刻印。

沈光文名句,看菊名句

詩詞推薦

為樂欣正長,引商復刻羽 詩詞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