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勘
司法審訊程式之一。宋代各州死罪案件除申報刑部外,還申報本路提點刑獄司,稱“送勘”。
送勘字典分解
送勘的解釋 謂送交官府查問。《宋史·刑法志二》:“ 二廣 州軍獄吏,畏憲司點檢送勘之害,凡有重囚,多斃於獄。”
送的解釋 送 sòng 把東西從甲地運到乙地:送信。送審。輸送。護送。呈送。 贈給:送禮。贈送。雪中送炭。 陪伴人到某一地點:歡送。送別。送親。 丟掉:斷送。 收迎取接
勘的解釋 勘 kān 校對,復看核定:勘核。勘正。勘誤。校勘。 實現調查,探測:勘測。勘探。勘查。 審問囚犯:勘問。推勘。 筆畫數:11; 部首:力; 筆順編號: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