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行省
元十一行省之一。全稱江浙等處行中書省。秩從一品。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攻占臨安(今屬浙江),置兩浙大都督府,尋罷,改置行省。其年十月,參知政事陳岩行中書省事於揚州,稱淮東行省,又稱揚州行省,統兩淮、兩浙及江東西地。十四年三月,改江淮行省。十五年,自揚州移治杭州。其後,反覆遷治揚州、杭州兩地。二十八年,割江北諸郡隸河南行省,治杭州,定名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大德三年(1299),罷福建行省,以其地來歸。領三十路、一府、二州軍民政務,轄境包括今江蘇南部,浙江、福建兩省及江西部分地區。置丞相一人,平章二人,左、右丞各一人,參知政事二人。
江浙行省字典分解
行省的解釋 (1).古代中央政府派省官出使地方稱行省。《續資治通鑑·宋寧宗嘉定十一年》:“乙巳, 金 曲赦 遼東 等路,以戶部尚書 瓜勒佳必喇 (舊作 谷夾必蘭 )為翰林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