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道
①唐地理區劃名。貞觀元年(627)依山川形勢分全國為*十道。開元二十一年(733)分關內道置京畿道,分河南道置都畿道,分山南道為山南東、山南西二道,分江南道為江南東、江南西和黔中三道,合原有河東、河北、隴右、淮南、劍南、嶺南共為十五道。各道置採訪處置使,並有固定治所。職掌與漢武帝所置十三部刺史略同。乾元元年(758)廢。此後雖有“十道”、“十五道”之名,皆僅為地理區劃名稱,一直沿用到五代。②清代都察院按省區劃分的十五個監察機構之總稱。即京畿道、河南道、江南道、浙江道、山西道、山東道、陝西道、湖廣道、江西道、福建道、四川道、廣東道、廣西道、雲南道、貴州道。初制,僅河南、江南、浙江、山東、山西、陝西六道授給印信,湖廣以下八道均為坐道,不治事;京畿道主管照刷在京衙門府署卷宗。乾隆十四年(1749)定製,各道均給印,並按道確定御史名額和職掌。此後,每道設掌印監察御史滿、漢各一員,監察御史各道不等,屬官有筆帖式、經承等。各道除各自稽核所管省份刑名(京畿道兼管直隸、盛京,陝西道兼管甘肅、新疆)外,分工稽察在京各衙門事務。二十年,升京畿道為首道,參治院事,刷卷事改歸河南道。清末改革官制,分江南道為江蘇、安徽二道,湖廣道為湖北、湖南二道,增遼瀋、甘肅、新疆三道,共為二十道,十五道之名遂廢。
十五道字典分解
道國語字典 道 dào 路,方向,途徑:道路。鐵道。志同道合。 指法則、規律:道理。道德。道義。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學術或宗教的思想體系:道學。傳道。修道。 方法,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