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郡
《晉書·地理志》謂秦始皇初統一時,分全國為三十六郡;以後南取百越,置閩中、南海、桂林、象郡,合四十郡。其後杜佑《通典》、王應麟《通鑑地理通釋》、《資治通鑑》胡三省注、馬端臨《文獻通考》、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等皆從其說。但自清代以來,多數學者以為秦末有四十餘郡。參見“三十六郡”。
四十郡字典分解
郡國語字典 郡 jùn 古代行政區域,中國秦代以前比縣小,從秦代起比縣大:郡縣。秦分天下為三十六郡。 筆畫數:9; 部首:阝; 筆順編號:511325152
《晉書·地理志》謂秦始皇初統一時,分全國為三十六郡;以後南取百越,置閩中、南海、桂林、象郡,合四十郡。其後杜佑《通典》、王應麟《通鑑地理通釋》、《資治通鑑》胡三省注、馬端臨《文獻通考》、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等皆從其說。但自清代以來,多數學者以為秦末有四十餘郡。參見“三十六郡”。
郡國語字典 郡 jùn 古代行政區域,中國秦代以前比縣小,從秦代起比縣大:郡縣。秦分天下為三十六郡。 筆畫數:9; 部首:阝; 筆順編號:51132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