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票
亦稱票擬、票旨、條旨。明代內閣閣臣對章奏所擬批答。明初批答章奏皆皇帝親筆,宣德時始令內閣將所擬批答之辭,用小票墨書,貼於奏疏面上,進呈皇帝批准,易紅書批出。中葉後,首輔獨專擬票之權,次輔不得參與。但由於明代宦官多擅政,實掌降敕批疏之權,內閣所擬,多取決於內監的批紅。
擬票字典分解
擬票的解釋 明 清 時,各處奏本送達內閣後,由閣員用墨筆預擬批答於浮票,再送呈皇帝朱批,稱為擬票,也稱票擬。 明 張居正 《嶺西大捷辭免加恩疏》:“ 廣東 羅旁 大捷
擬的解釋 擬 (擬) nǐ 打算:擬去信聯繫。擬議。 初步設計編制或起草:擬定(a.起草制定;b.揣測斷定)。擬訂。草擬。 仿照:擬古之作。擬人(修辭方式,把事物人格化)
票的解釋 票 piào 紙幣,通貨:鈔票。票子。票額。 印的或寫的憑證:票據。票證。股票。車票。選票。 非職業演戲:票戲。票友。 量詞,相當於“批”:一票貨物。 被匪綁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