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余

平余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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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余(餘)

清代地方加派之一。初行於四川,徵收錢糧時,於火耗以外,每百兩另行征銀六錢,稱平余銀,皆入官吏私囊。乾隆三年(1738),準此項加派留於藩,以充地方公費及官吏養廉之需。後推行各省,定製每千兩留二十五兩,復又減半為十二兩五錢。其比常有增減。

詞語分解

  • 平余的解釋 清 代地方政府上繳正項錢糧時另給戶部的部分。一般來源於賦稅的加派,亦有另立名目加征的。 清 初各省解繳戶部稅銀,每一千兩隨解平餘銀二十五兩,稱隨平陋規。其後,戶部與地方官吏協定共同分肥,解部減一半,餘
  • 平的字典解釋 平 í 不傾斜,無凹凸,像靜止的水面一樣:平地。平面。平原。 均等:平分。平行(妌 )。抱打不平。公平合理。 與別的東西高度相同,不相上下:平列。平局。平輩。 安定、安靜:平安。平服。 治理,鎮壓:平
  • 余的字典解釋 余 (②余⑤餘) ú 我:“余將老”。 剩下來的,多出來的:剩餘。餘糧。餘興。餘悸。餘孽。節餘。餘生。餘蔭(指前人的遺澤,遺留的庇蔭)。餘勇可賈(?)(還有剩餘的力量可以使出來)。 十、百、千等整數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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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篇名。《西都賦》與《東都賦》合稱。東漢班固撰。《後漢書·班固傳》全文錄之。據《班固傳》稱,東漢建都洛陽後,西京長安父老仍希望以長安為都,固作賦以駁之。賦假託西都賓和東都主人相互駁難。西都賓盛稱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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