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丸案
明末*三案之一。泰昌元年(1620),光宗即位後不久即患重病,司禮監秉筆兼掌御藥房太監崔文升進瀉藥,服後病益劇。鴻臚寺丞李可灼又獻紅丸,自稱仙方。光宗服二丸後去世。朝臣群起彈劾崔、李二人,亦有疑鄭貴妃指使下毒者。引起爭論,是為“紅丸案”。大學士方從哲從中調護,事久決不下。天啟二年(1622),崔文升發遣南京,李可灼遣戍。魏忠賢擅權時翻案,擢崔文升總督漕運,免李可灼戍。崇禎元年(1628),魏忠賢敗,崔文升始被發遣南京。
紅丸案字典分解
紅丸案的解釋 晚 明 宮廷三案之一。 明光宗 於 泰昌 元年(公元1620年)即位後數日即病。司禮監秉筆兼掌御藥房太監 崔 文昇 下瀉藥,病益劇。鴻臚寺丞 李可灼 進紅丸,
紅丸的解釋 (1).指晚 明 三案之一的紅丸案。 清 陳睿思 《閱三朝要典》詩:“‘紅丸’‘梃擊’連‘移宮’,三案手翻亂廷平。”詳“ 紅丸案 ”。(2).舊傳系取童女初行
案國語字典 案 àn 長形的桌子或架起來代替桌子用的長木板:案子。案板。書案。條案。拍案而起。 提出計畫、方法和建議的檔案或記錄:檔案。備案。議案。提案。方案。有案可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