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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手福足

隋大業年間,大興土木,數行征伐,兵役徭役十分繁苛,民不堪命。青壯年為逃避兵徭,自殘肢體,或砍手或剁足,以存生命,時人謂之“福手福足”。唐貞觀中,據法加罪而禁止。

福手福足字典分解

成語福手福足的解釋 隋 唐 時自殘手足之稱。因手足殘廢則可避征戍,故稱“福手福足”。 宋 王溥 《唐會要·議刑輕重》“ 貞觀 十六年七月勅:今後自害之人,據法加罪,仍從賦役”原註:“自 隋 季政亂,徵役繁多,人不聊生,又自折生體,稱為福手福足,以避征戍。”

不妨一看:福田嶺【歷史地名】

在今湖南永州市東北五十里。《輿地紀勝》卷56永州: 福田嶺 “與黃溪相近。崖壁斗絕,中有孤峰峙立,望之一塔巋然,可千餘丈,故 《志》 謂之阿育王塔,故名福田”。《方輿紀要》 作 “福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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