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吏
官名統稱。官府無具體職掌的閒散吏員。漢代指冗從、從史之類。其地位相當於掾史,最高則為祭酒。郡府所置議曹或謀曹均為散吏,作為對郡內知名人士的一種優禮。晉代郡、國、縣皆置,為在編吏員;依郡、國、縣大小,郡國置十三至三十九人不等;縣置四至二十六人不等。又據新疆吐魯番出土十六國、北朝時高昌文書所記,指不負擔勞役而無定職之吏,可由長史、功曹等奏薦補充闕職。
散吏字典分解
散吏的解釋 閒散的官吏。指有官階而無職事的官員。《後漢書·胡廣傳》:“ 廣 少孤貧,親執家苦。長大,隨輩入郡為散吏。” 唐 李頎 《裴尹東溪別業》詩:“清歡信可尚,散吏亦
散的解釋 散 sàn 分開,由聚集而分離:分散。解散。渙散。散落。散失。散逸。 分布,分給:散布。散發(f?)。天女散花。 排遣:散心。散悶(m坣 )。 解僱:他幹的不好
吏的解釋 吏 lì 舊時代的大小官員:吏治。官吏。 舊指小公務員:吏員。胥吏(地方官府中辦理文書的人)。 筆畫數:6; 部首:口; 筆順編號:125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