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西路
歷史字典解釋:
簡稱江西路。北宋天禧四年(1020)分江南路置。治洪州(南宋隆興時改名隆興府,治今南昌市)。領洪、虔、吉、袁、撫、筠六州及興國、南安、臨江、建昌四軍。轄境相當今江西鄱陽湖和鷹廈鐵路以西,及湖北黃石市、通山縣以東地區。南宋建炎四年(1130),與江南東路合併為江南路,紹興元年(1131)復分江南路置,以江州(治今江西九江市)來屬,東部轄境略有擴大。元廢。
詞語分解
- 江南的解釋 ∶長江下游以南的地區,就是江蘇、安徽兩省的南部和浙江省的北部江南草長,雜花生樹。;;南朝梁; 丘遲《與陳伯之書》江南好風景。;;唐; 杜甫《江南逢李龜年》能不憶江南。;;唐; 白居易《憶江南》春風又
- 路的解釋 路 ù 道,往來通行的地方:道路。公路。水路。陸路。路途。路程。路人(行路的人,喻不相干的人)。狹路相逢。 思想或行動的方向、途徑:思路。生路。出路。路子。路數(?)。 方面,地區:外路貨。各路人馬。
歷史知識推薦:中日交收遼南條約
簡稱《遼南條約》,全稱為《交還奉天省南邊地方中日條約》。日本政府與清政府就交收遼南而訂立的條約。光緒二十一年九月二十二日..,由清政府全權大臣李鴻章和日本駐華公使林董簽於北京。凡六款,另附《議定專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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