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試
清代童生試的第三階段考試。凡經縣試、府試兩次考試錄取的童生,即可參加由各省學政主持的考試。因學政別稱提督學院,故名。童生報名、填寫履歷、取五童互保、廩生保結等,與縣試、府試略同。乾隆五十七年(1792),又增加派保廩生一項,以防止認保廩生舞弊。正場考四書文二篇,五言六韻試帖詩一首。初選有名者還需複試一場,錄取者即可入府、州、縣學,成為生員。
院試字典分解
院試的解釋 清 代由各省學政主持的考試。曾經府試錄取的士子可參加院試。因學政稱提督學院,故由學政主持的考試,亦名院試,又以舊制稱提學道,故亦沿稱道考。錄取者即為生員,送入府
院的解釋 院 yuàn 圍牆裡房屋四周的空地:院子。院牆。庭院。 某些機關、學校和公共場所名稱:法院。醫院。戲院。 筆畫數:9; 部首:阝; 筆順編號:52445113
試的解釋 試 (試) shì 按照預定的想法非正式地做:試車。試圖。試航。試問。嘗試。試金石。 考,測驗:試場。試卷。試題。筆試。考試。口試。 筆畫數:8; 部首: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