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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料案

官署名。北宋前期三司置,屬度支部,掌諸軍糧料,諸州芻粟給受,諸軍校口食,御河漕運及商人飛錢等事,以本部都孔目官以下掌之。元豐改制廢,以其事歸戶部。

糧料案字典分解

糧料的解釋 唐宋 官員的廩祿給養。料,俸祿以外的另加物品。 唐 韓愈 《論變鹽法事宜狀》:“請量閒劇留官吏於倉場,勾當要害守捉;少置人數,優恤糧料,嚴加把捉。”

案國語字典 案 àn 長形的桌子或架起來代替桌子用的長木板:案子。案板。書案。條案。拍案而起。 提出計畫、方法和建議的檔案或記錄:檔案。備案。議案。提案。方案。有案可查。案

多學學:糧料院【歷史知識】

官署名。北宋初,有三司糧料院,以三司大將為都糧料使。開寶六年(973),改用京官充任在京都糧料使、西京糧料使。太平興國五年(980),分立諸司、馬軍、步軍三糧料院。後馬軍與步軍糧料院或合或分。各設勾當官一人,以京朝官充任。掌發放文武百官、諸司、諸軍俸祿等事務。元豐改制後,轉屬太府寺。南宋臨安府有諸軍、諸司糧料院,鎮江、建康府有分差諸軍糧料院,鄂州有分差戶部糧料院,四川總領所有分差戶部魚關糧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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