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坊
①舊指手工業者從事勞動生產的場所。亦稱作場、坊、作、房等。殷周時所造鼎,大者重達千斤;車輛製造分木、金、皮、漆等工種,證明當時已有相當規模並有適當分工的作坊。初期官府作坊多使用工匠奴隸,後改為徭役制和募雇制。生產品全部供最高統治者和官府享用。唐、宋時,手工業作坊有鍛坊、銅坊、糖坊、紙坊、毯坊、糕作坊、錦綾坊、木作、漆作、金銀作、杖鼓作、藤蓆作等多種,遍及宮廷內部與地方州縣。民間作坊更遍及全國各地,主要經營商品生產,內部分工不及官府作坊之細,然仍可出精美產品。其高超的技能長期在家族或極小範圍內秘密傳續。歷代對民間作坊的管理、徵收都有具體規定。②官署名。北宋初年置。開寶九年(976)分為南、北作坊,熙寧三年(1070)改為東、西作坊。掌造兵器、戎具、旗幟、油衣、藤漆什器等物。以京朝官、諸司使、諸司副使、內侍為監官。下屬有木作、杖鼓作、藤蓆作等五十一作。六年隸屬軍器監,建炎三年(1129)併入御前軍器所。
作坊字典分解
作坊的解釋 [workshop] 手工業工場
作的解釋 作 zuò 起,興起,現在起:振作。槍聲大作。 從事,做工:工作。作息。作業。 舉行,進行:作別(分別)。作亂。作案。作戰。作報告。 乾出,做出,表現出,製造出
坊的解釋 坊 fāng 里巷(多用於街巷的名稱)。 街市,市中店鋪:坊間。街坊(鄰居)。 舊時標榜功德的建築物:牌坊。節義坊。 坊 fáng 小手工業者的工作場所:作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