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諭
宋學校職事名。仁宗慶曆間,太學各齋設學諭。熙寧四年(1071),選上捨生擔任,每經兩員。崇寧元年(1102),太學外學辟雍亦設學諭。學諭以所授經教諭諸生,負責季終對學生的考校,學行卓異者,由本學長官保明授官,或直接升任學官。州縣學、武學、宗學、算學、書畫學等亦設學諭。
學諭字典分解
學諭的解釋 學官名。 宋 代國子監與縣學均置之。 宋 葉適 《黃子耕墓志銘》:“建國小,擇學諭教之,製釋奠器服。”《宋史·職官志五》:“﹝國子監﹞學諭二十人,掌以所授經傳
學的解釋 學 (學) xué 效法,鑽研知識,獲得知識,讀書:學生。學徒。學習。學業。學友。學者。學閥。學制。學歷。學步邯鄲(譏諷人只知模仿,不善於學而無成就,亦作“邯鄲
諭的解釋 諭 (諭) yù 告訴,使人知道(一般用於上對下):面諭。手諭。諭旨。曉諭。 明白,古同“喻”,明白,理解。 古同“喻”,比方。 筆畫數:11; 部首: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