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於廷
?—1634
明常州宜興(今屬江蘇)人,字孟諤,號定軒。萬曆進士。授知縣,擢御史。泰昌元年(1620)遷太常少卿。官至吏部左侍郎。天啟四年(1624)忤魏忠賢削籍。崇禎初,召為南京右僉都御史,主持京察。崇禎四年(1631)進左都御史。次年,忤帝意革職歸。著有《定軒稿》。
陳於廷字典分解
廷國語字典 廷 tíng 封建時代君主受朝問政的地方:朝(ch俹 )廷。宮廷。廷杖。廷試(科舉時代皇帝的殿試)。廷對(a.在朝廷中當眾對答;b.科舉時代皇帝的殿試)。 筆
明常州宜興(今屬江蘇)人,字孟諤,號定軒。萬曆進士。授知縣,擢御史。泰昌元年(1620)遷太常少卿。官至吏部左侍郎。天啟四年(1624)忤魏忠賢削籍。崇禎初,召為南京右僉都御史,主持京察。崇禎四年(1631)進左都御史。次年,忤帝意革職歸。著有《定軒稿》。
廷國語字典 廷 tíng 封建時代君主受朝問政的地方:朝(ch俹 )廷。宮廷。廷杖。廷試(科舉時代皇帝的殿試)。廷對(a.在朝廷中當眾對答;b.科舉時代皇帝的殿試)。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