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侍省副都知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合稱。即宋代內侍省左班副都知與右班副都知,為宦官階官,位都知下。元豐改制,定為正六品。元祐中,改為從六品。南宋復為正六品。

詞語分解

  • 內侍的解釋 太監先遣內侍持歷朝聖訓授君。;;清; 梁啓超《譚嗣同傳》詳細解釋.在皇帝宮廷侍奉,供使喚。《漢書·金日磾傳贊》:“世名忠孝,七世內侍。” 南朝 梁 沉約 《齊故安陸昭王碑文》:“蓋同王子 洛 濱
  • 都知的解釋 .舊時 * 中的班頭,分管諸妓。 唐 孫棨 《北里志·鄭舉舉》:“同年 盧嗣業 訴醵罰錢,致詩於狀元曰:未識都知面,頻輸復分錢。”原註:“由內妓之頭角者為都知,分管諸妓,俾追召勻齊。”.教坊歌師。《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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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法官於律例條文之外所擬加之語。景泰五年,以大理寺卿薛瑄言,詔令法官問獄一依律令,不許妄加奏請語句。成化元年,始令錦衣衛問獄復奏時用。因此造成法司審理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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