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教案
清光緒十二年(1886)四月四川大足縣(今屬重慶)民眾不堪忍受天主教傳教士的壓迫,在余棟臣率領下搗毀龍水鎮教堂。以賠償銀一千八百兩結案。十三年,法國傳教士重建教堂,民眾趁迎神賽會又毀之。十六年傳教士繼續修建龍水鎮教堂,並強迫大足知縣禁止靈官廟會;教徒王某燒毀民房,激眾怒。余棟臣率眾第三次搗毀教堂。四川總督劉秉璋採取分化和鎮壓政策,余棟臣被迫退出龍水鎮。劉秉璋以賠償銀五萬兩並緝捕“兇手”結案。次年余棟臣起義軍在大足、銅梁、永川三縣交界處被清軍打敗。二十四年蔣贊臣率眾復在龍水鎮起義,抗官滅教,捕法國傳教士華芳濟(Francois Fleury,1869—1919),發檄文、告示號召民眾,旋被清軍鎮壓。清政府與各國公使議結,賠償銀一百一十八萬餘兩。
大足教案字典分解
大足的解釋 舊稱婦女未纏過的天腳。與纏過的“小足”相對。《再生緣》第七一回:“ 成宗 : 酈明堂 明明是男子漢,即使脫下靴來也是一雙大足。太后:不管他大足也好,小足也好,定
教案的解釋 (1) [lesson plan]∶教員備課時寫的教學方案,包括時間、方法、步驟、檢查以及教材的組織等(2) [litigation against the 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