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邸抄

又稱邸報、宮門抄。漢之郡國、唐之藩鎮皆置邸京師,作為來朝棲身之所,並抄傳詔令章奏,隨時向所在地傳報,故名邸報、邸抄。明各省於京城設公所,以提塘官專司此事,又稱塘報。清沿置,各省提塘官均設報房,每日至六科抄錄,印發本省,又稱閣抄。凡未交發科抄不得刊發,慎密本章須待科抄到部後十日方許抄發。

邸抄字典分解

邸抄的解釋 亦作“ 邸鈔 ”。即邸報。 明 張煌言 《上魯國主啟》:“春來閲邸抄,知去年十一月, 緬 夷內變,導虜入 緬 ,致我 永曆皇帝 蒙塵。” 清 洪昇 《長生殿

邸的解釋 邸 dǐ 高級官員的住所(現多用於外交場合):官邸。府邸。私邸。 旅舍:客邸。邸店。 停:邸車。 屏風。 姓。 筆畫數:7; 部首:阝; 筆順編號:35154

抄的解釋 抄 chāo 謄寫,照原文寫:抄本。抄寫。抄襲。傳抄。 搜查而沒收:抄沒(m?)。抄家。抄斬。 走簡捷的路:抄近。抄小道。包抄。 同“綽2”。 筆畫數:7;

多看看:邸抄【歷史官職】

又稱“邸報”、“宮門抄”。我國最古老的報紙。漢之郡國、唐之藩鎮,均置邸於京城,作為來朝時棲息之所,並在此傳抄詔令章奏之類,隨時向地方傳報,故名“邸抄”。明朝各省均於京城設公所,有提塘官專辦此事,故又稱“塘報”。清因之,各省駐京提塘官均設有報房,每日至六科抄錄所頒發之上諭及本章折件,印發本省。又稱“閣抄”。凡未交發科抄之件,不得刊發。凡有應慎密之本章折件,須待科抄到部後十日後方許抄發,如有比部文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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