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羨
又稱羨餘。清代附加稅之一。以補償徵稅手續費、雜費及保管解運過程中的損耗為名加征的錢糧。順治初地方官多征濫收,中飽私囊。後屢飭禁革,收效甚微。至雍正初年乃議定耗羨歸公,各就本省情形酌定分數徵收,所得存庫,以備地方公用,概不解部。各省數額不一。如奉天各州縣每兩銀收一錢;直隸之遵化、豐潤、張家口等地,每兩收五分;福建征秋屯糧米,每石收米一斗等。各省所征均受中央監督。
耗羨字典分解
耗羨的解釋 舊時官府徵收錢糧時以彌補損耗為名,在正額之外另征的部分。 唐 白居易 《不奪人利策》:“所以王者不殖貨利,不言有無。耗羨之財不入於府庫,析毫之計不行於朝廷者,
耗的解釋 耗 hào 減損,消費:耗損。耗費。耗資。消耗。 拖延:耗時間。 音信,訊息:噩耗(人死的訊息)。凶耗。 筆畫數:10; 部首:耒; 筆順編號:1112343
羨的解釋 羨 xiàn 因喜愛而希望得到:貪羨。羨慕。羨妒。艷羨。臨淵羨魚。 有餘,余剩:餘羨。“以羨補不足”。 姓。 筆畫數:12; 部首:八; 筆順編號:4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