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兩淮鹽法志
書名。清王定安等編。一百六十卷。是志康熙三十二年(1693)創修,雍正六年(1728)續修,乾隆十三年(1748)再續,嘉慶十一年(1806)三續。王定安等繼嘉慶朝所修而成。先是曾國荃於光緒十五年(1889)設局委王定安總纂,十九年成初稿進呈,二十年戶部簽駁一千三百餘條發還,二十九年魏光燾復飭孫志焄等人重加校正、修訂付梓。凡王制、沿革、圖說、盪灶、轉運、督銷、征榷、鄰說、職官、優恤、捐輸、雜記、藝文十三門。其中職官一門稍有漏略。為清兩淮鹽政史料。有光緒刊本。
重修兩淮鹽法志字典分解
重修的解釋 (1) [rebuild](2) 再度修整或修建乃重修岳陽樓,增其舊制。——宋· 范仲淹《岳陽樓記》重修廟宇,再造金身(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