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丁
古代對未到納稅服役年齡男、女之稱謂。亦有專指未成年男子者。未成丁之年齡,歷代不同,漢初曾定二十三歲為成年,後多為二十歲。清代規定,男子十六歲至六十歲為人丁,十六歲以下為未成丁,不繳納丁銀,不承擔徭役,一般不參加人丁編審。但在浙江、江西、福建、廣東等省,沿明代舊制,每年須繳納一定數量的食鹽稅,為便於科稅,單獨列項編征。一些地區則作為半丁,合計於成丁人數之內。
未成丁字典分解
丁國語字典 丁 dīng 天干的第四位,用於作順序第四的代稱:丁是丁,卯是卯。 成年男子。 人口。 從事某種勞動的人:園丁。 丁 zhēng 〔丁丁〕象聲詞,形容伐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