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平
①新莽推行的一種價格政策。始建國二年(10)頒行,為王莽改制內容之一。《漢書·食貨志》:“諸司市常以四時中月,實定所掌,為物上、中、下之賈,各自用為其市平,毋拘它所。”即在長安及五都設五均司市師,將貨物分為上中下三等,以每季第二個月的市場價格為基礎定出標準價格,謂之市平。凡五穀、布、帛、絲、綿等有關民生之商品,若供過於求,由官府以本價收購,勿使賣主賠錢。其它商品價格若超過市平,仍按市平出售;低於市平,則任其自由買賣。這一政策表面上目的在於穩定物價並定期調整,制止囤積居奇,但由於官吏收賤賣貴,從中取利,反而增加了人民的苦難。②清代民間接受銀兩所通用的衡量標準。相對於“官平”而言。名目繁多,其重要者有北京、天津等地通用之公砝平,漢口等地盛行之公估平,廣東通用之司馬平。參見“公砝平”、“公估平”、“司馬平”。
市平字典分解
市平的解釋 (1).謂市場物價穩定。《周禮·地官·司市》“以陳肆辨物而平市”漢 鄭玄 註:“陳猶列也。辨物,物異肆也。肆異則市平。” 孫詒讓 正義:“物各異肆則種別相校,易
市的解釋 市 shì 做買賣或做買賣的地方:開市。菜市。市井(街,市場)。市曹。市儈(舊指買賣的中間人、唯利是圖的奸商;現泛指貪圖私利的人)。 買:市義。市恩(買好,討好
平的解釋 平 píng 不傾斜,無凹凸,像靜止的水面一樣:平地。平面。平原。 均等:平分。平行(x妌g )。抱打不平。公平合理。 與別的東西高度相同,不相上下:平列。平局